原標題:博士生招生計劃不得跨年度使用
昨天,教育部發布《2014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要求博士研究生各招生單位要公示招生計劃、招生政策以及考生成績和擬錄取名單,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同時規定,教育部下達的博士生招生計劃數當年度有效,不得跨年度使用。
按照規定,教育部下達的博士生招生計劃數當年度有效,不得跨年度使用。春季和秋季入學的學生均計入當年的招生計劃。兼職導師的招生計劃由其兼職單位統一安排解決。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聯合培養博士生的招生計劃數,由國家以專項計劃形式下達至有關高等學校,在當年研究生招生計劃總規模中單列,專門用於招收聯合培養博士生。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曉鴿)
(責編:歐興榮、熊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