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2月18日電(記者林露 實習生曹嘉馨)日前,國務院教督委會印發了《深化教育督導改革轉變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見》。《意見》要求,教育督導部門要改進教育管理方式,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
建立評價機制 落實問責制度
按照《意見》要求,地方政府要認真開展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建立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機制,嚴格落實問責制度,引導地方政府優先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務能力和水平。
實行督學責任制 規范辦學行為
《意見》明確教育督導部門要有效開展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督導,完善督學隊伍管理,實行督學責任制,監督指導各級各類學校規范辦學行為,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開展對各級各類教育的質量評估監測
《意見》指出,督導部門要科學開展教育質量評估監測,建立歸口管理、專業機構提供服務、社會組織多方參與的專業化教育質量評估監測體系,對各級各類教育進行科學、系統、權威的評估監測,為改進教育教學、管理、決策提供依據和支撐。同時要完善教育督導和評估監測結果使用制度,提高教育督導的權威性和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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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 ?(實習生)、熊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