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子女晉升有何規定?
【調查】 本地領導干部子女參加公開選拔門檻更高,不能“破格”
丹東此次公開招考干部還制定了“土政策”:本地領導干部子女參加公開選拔不能“破格”。
在丹東日報的公告上,有這樣一則規定,“與現任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關系的黨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具備規定的學歷、年齡條件外,黨政機關人員應擔任正科級領導職務3年以上,事業單位應擔任副縣級領導職務2年以上。”
“這就是說,領導干部子女可以參選,但不能破格。”劉煥成說,“遴選年輕干部,社會關注度高,特別敏感,稍有不慎,就容易引發爭議和質疑。因此我們制定了這個土政策。”
記者了解到,有3名市級領導干部的子女,因這個規定被擋在了門外。在公示過程中,一位候選人因任職時間不夠被取消資格,還有一人筆試公示后被發現學歷雖是本科,但不是全日制的,也被取消資格。
(責任編輯:袁勃、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