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教委发布通知,首次公布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和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管理章程。明确规定,金帆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商业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艺术考级。
金帆团是代表首都教育系统艺术教育最高水平的学生团队,目前共有94个,由器乐、声乐、舞蹈、戏剧等分团组成,参与学生数以万计。
金鹏团是由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的北京市中小学生科技团队,简称“金鹏团”,由机器人、模型、生命科学、天文、地球与环境、电子与信息等项目分团和校外分团组成。
通知规定,金帆团和金鹏团均须经评审认定后,由市教委命名。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每三年对金帆团和金鹏团进行验收和评审。
根据通知,申报承办金帆团的学校须具有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称号。由市教委命名的金帆团承办学校,要按要求接受验收评审。验收不合格的,取消金帆团承办学校资格。
市教委向市财政申请专项经费对金帆团给予补贴,专款专用。区县教委每年要安排专项经费,对学校金帆团训练、演出、交流、设施设备等予以保障和支持。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自费购买、更换乐器、服装、道具等装备。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商业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艺术考级,训练、演出不得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记者张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