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志愿信息输入要求
为保证志愿填报工作在一个公平、有序的环境中进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执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
普通高校实行网上录取,整个录取过程不流转考生的纸质档案材料,招生院校全部以网上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为录取依据。因此,所提供的电子档案信息必须与原始纸质档案完全一致,负责志愿填报工作的区(县)招考机构及有关中学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认真审核有关报表及志愿表签名情况,不能出现丝毫差错,以免贻误录取,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各区(县)招考机构、中学、各区(县)招生体检站在采集和移交信息时必须明确职责,做到严谨、仔细,要进行人工反复核对或多道技术纠错工作,确保信息采集的正确性。
考生志愿表和输入电脑的志愿信息必须一致,这是在网上录取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和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网上录取,一律以输入电脑后考生确认签字的信息为准,输入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务必认真、准确、仔细地填写志愿和输入信息,并作相应的检查;各区(县)招考机构要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和信息输入的指导和完成后的确认工作,指导中学做好考生的升学思想教育和填报高考志愿的辅导。考生志愿表经核对确认无误并经考生本人签字后,不得再更改。每次填报志愿结束后,各区(县)招考机构均须将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备份存档,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均不得更改,以保证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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