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安排依次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A)、本科三批(B)、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各批次不同志愿栏一般按“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综合评价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单科优秀考生”、“贫困地区定向计划”、“非定向”、“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定向”、“民族班”、“预科班”顺序投档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与该校其他同科类计划同批录取。
28.外省高校(不包含独立学院和除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以外的民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在湘部属院校音乐类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其中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1日前将达到相关要求的所有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传送至第一志愿高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并于7月7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
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其他外省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高校招生章程确定的排序规则和考生志愿,将报考该校的合格考生排序后,按高校确认的排序顺序、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投档(未做分省计划的,按高校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投档)再由招生院校在所投档的考生中,,按该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于8月8日前将达到相关要求的所有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传送至直接志愿所填报的高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并于8月1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本科提前批的省内院校美术专业和省属院校音乐专业及非提前批(含本、专科)招生的院校艺术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9.空军飞行员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招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艺术特长生、综合评价录取,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后由高校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的招生,按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必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项测试(我省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未涉及的项目、由高校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除外)具,体办法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14〕1号)执行。其他计划(含机动计划、定向就业计划等)均实行按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校调档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投档时,平行志愿将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各科类投档数量按其计划数与投档比例乘积的整数(按四舍五入法取整)计算。对填报了“单科优秀考生”志愿的单科成绩优秀考生,增加一次投档机会。其中上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按专设志愿提前投档一次;上其他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相应提高一个批次按专设志愿提前投档一次,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外省高校录取单科成绩优秀考生不得占用预分计划,所需的计划由高校从预留的机动计划中解决;省属高校可以使用机动计划或预分计划录取单科成绩优秀考生。
对符合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报考条件且填报了“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志愿的考生,必须填写《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表》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2013年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湘教通〔2013〕259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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