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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试点理事会制 家长社区居民将参与学校决策

2014年03月25日07:38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学生家长社区居民将可参与学校决策

  目前在中小学实行的“校长负责制”已经开始受到挑战。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了解到,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北师大密云实验中学等已经开始试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丰台区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学生家长、社区属地居民将作为学校理事会决策成员参与公立校决策,这在北京公立学校尚属首例。

  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从2013年9月开学起,就开始试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理事会成员计划包括北京教育学院、丰台区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学院丰台附属实验小学相关负责人、学生家长、学校所在社区居民五个方面。

  “聘任和解聘校长、学校章程的修改、学校发展规划、审核年度预算决算,以及决定本学校的分立、合并和终止等都由理事会决定。”北京教育学院丰台附属实验学校书记段兰华表示,理事会至少一年举行四次会议。目前,学校理事会还未完全建立,家长和社区理事会成员仍在组建当中,计划选择有水平且关注教育的人士。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方铭琳表示,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办学形式有助于学校建立现代的办学机制,激发办学活力。学校重大决议都要通过理事会的表决才能实施,这就确保了学校的科学办学方向,而且学校理事会还将负责校长及管理团队的推荐与选聘、考评、任免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定,这就打破了以往校长的“铁饭碗”。(记者 安苏)

 

(责编:林露、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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