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教育

“药儿园”之问:为什么出事的总是民办幼儿园

2014年03月21日14:16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3月21日电(熊旭 实习生潘金洁琼)近来,“药儿园”这个新词频频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陕西省西安市、吉林省吉林市、湖北省宜昌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等地,相继爆出幼儿园给幼儿喂“病毒灵”或板蓝根的消息。从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可以发现,被曝光的“药儿园”基本都是民办幼儿园,加上之前民办幼儿园频频爆出虐童、校车事故等问题,不由让人产生了“为什么出事的总是民办幼儿园”的疑问。

民办幼儿园已占学前教育半壁江山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王化敏在最近的一次发言中提到民办园无论从在园幼儿数还是幼儿园的数量都超过了公办园:“2013年,我国在园幼儿3895万人,公办幼儿园占在园幼儿总数49%,民办园占51.1%,幼儿园的数量中公办占32%,民办占67.2%。”

记者就幼儿入园问题随机采访了一些幼儿家长,过半的家长表示,自己的孩子上的是民办幼儿园。他们给出的理由不一而足,包括:公办幼儿园太远,数量有限;孩子还小,公立幼儿园不让入学;希望选择更高档的幼儿园等等。基于这种种考虑和条件限制,民办幼儿园成了大部分家长的选择。

投入不足 师资不稳 民办幼儿园苦水多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采访中提到:“国家曾明确要求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民办园的扶持力度。有的地方列出了这笔扶持费用,但是从数量上看扶持力度非常小,占学前教育成本份额很低,这还不足以真正体现国家对学前教育的重视。”

同时,据北京市丰台区政协委员、红黄蓝教育机构总裁史燕来反映,由于教师待遇差别,民办教师队伍并不稳定,民办教师发展受限严重,这造成了民办幼儿园难有好教师,影响了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监管不足还是过度?

喂药事件爆发后,舆论普遍指责有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缺失,但耐人寻味的是,在3月1日举行的民办学前教育政策建议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山东英才学院董事长杨文却明确表示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过度:“政府对民办幼儿园是多头管理,监管职责交叉重叠。教育、卫生、工商、妇联、街道等部门频繁考察与指导,民办幼儿园疲于应付。而且,各部门的指导政策有时互相矛盾、前后不一,这让民办幼儿园无所适从。”

据了解,我国的民办幼儿园在体制上多是市场化经营,自负盈亏。同时,目前尚无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的管理人员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对口管理。幼儿园管理过程中教育方面归教育部门管理,保育方面归卫生防疫部门管理,行政方面则又归上级主办部门管理,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的多部门管理和多头监管及审批制度反而导致管理上的疏松和漏洞。

“外行”涌入办幼儿园,想的只是赚钱?

北京市政协委员,21世纪幼儿园总园长朱敏发现目前为数不少的民办幼儿园是由一些“外行”来办的:“做房地产的、搞煤矿的、开厂的,都来办幼儿园。他们很多人只是把办幼儿园当成了一个赚钱的手段,想的是如何盈利,没有顾忌社会效益,这就造成了很多问题的出现。而且,这些人没有专业素养,一些认识不正确,像这次的喂药事件中,涉事幼儿园负责人并不懂病毒灵其实不能防感冒,对处方药服用的认识也有问题。”

朱敏透露,中等规模的民办幼儿园的投入在500到1000万元,包括房租,人工,器材等一系列费用,而收益大约为各项收入总和的8%到12%,这个收益率虽然不算高,但是比较稳定,还算是一种较好的投资选择。

民办幼儿园如何健康发展

学前教育专家张燕认为喂药事件都出现在民办幼儿园,说明了民办幼儿园管理不规范,缺少对生命最起码的敬畏,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幼儿的出勤率,以获得更多的利益,这也反映了民办幼儿园缺乏政府投入的问题:“民办幼儿园无论是房租水电,还是教师工资都得自负盈亏。现在,政府已经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但绝大多数的经费投入还是给了公办幼儿园,这样是不合理的。”

朱敏给我们算了一笔账:“学前教育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如果要办的好,大约4个孩子就要配一个员工,这个员工不仅是老师,还有炊事员,保育员,保安等等,50%的开支花在人员身上,北京市规定,一个班的孩子不能超过35人,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就很难盈利了。一些民办幼儿园一方面希望靠低价吸引生源,一方面又不愿减少盈利,就只有增加学生数量,我见过一个班有85个孩子的幼儿园,这些民办幼儿园为了在管理上省事就出现了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给孩子喂药,打骂孩子等问题。因此,政府要落实责任,增加对优秀民办幼儿园的奖励,多办些面对生活困难人群的特殊幼儿园。同时家长也要提高自己的鉴别能力,让市场优胜劣汰,把有问题的幼儿园淘汰出去。”

北师大教授刘焱认为,包括前两年的虐童事件在内,很多法院对于伤害儿童的案件到最后就只能按社会治安罪来定罪,犯罪嫌疑人大概拘留十几天就能放出来,这是因为在儿童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很多罪都是不太具体的,“一定要到孩子处到什么份上了,威胁到生命了,法律才进行干预,我觉得在法律法规上面,立法应该更细致一点。”

 

(责编:潘金洁琼(实习生)、熊旭)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