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难进!不少70后、80后家长对此有切身感受。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补充意见》将于2014年1月23日起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80%以上。
学前教育仍是长沙市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据统计,2012年,长沙全市幼儿园1325所,在园幼儿达20.53万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69852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34%。公办和民办普惠资源仍然短缺,进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仍然困难,2012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只占总园所的19%。同时,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困难,无证或证照不齐的幼儿园普遍存在。
意见提出,2014年,将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45所;实现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55%;教师大专合格率达到68%;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2%。
2015年,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45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60%以上;每个乡镇办好2-3所公办幼儿园,每个街道办好1所公办幼儿园。
到2020年,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80%以上;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有较大发展;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其中大专以上达80%;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
意见还提出,要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城区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时,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做到与居住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区县(市)政府要分期分批协商回收,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禁开发建设单位私自将配套幼儿园出售、转让、租赁给单位和个人,或自行开办。(记者 岳冠文)
(来源: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