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师德败坏“零容忍”
凡涉及到影响和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或严重侵害师生切身利益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各种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都属于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实施范围。“对那些造成较大社会危害的师德败坏问题、群体作弊事件,我们坚决‘零容忍’”。何秀超的一席话说得铿锵有力。
他表示,推动教育重大突发事件的解决,需要各级教育督导机构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紧密配合。为此,《办法》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及时向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发生教育重大突发事件和应对处理进展情况;建立了督导问责机制,规定专项督导结果是对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强化了督导结果的应用,同时明确了要对教育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督导,防患于未然
何秀超表示,我国基础教育面大量广,发展不平衡,学校之间差异较大。同时,学校管理不规范,忽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能力培养,安全卫生隐患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都需要加强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去年年底,被称为“教育片儿警”的责任督学上岗了,他们被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出来。
根据相关要求,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全国中小学家长若对学校或老师有意见,都可以按照学校门口公布的联系方式直接给该校的督学打电话反映。何秀超告诉记者,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三个月时间里全国90%学校已经挂牌,还有一些边远贫困地区的学校将在春季开学前挂牌。他说,督导制度的建立、中小学责任督学的上岗,可以说对减小或避免教育问题的发生起到了预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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