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填报规则,对升学志愿决策有着直接的影响,不同的规则将会产生不同的志愿决策策略。因此,在填报志愿时,要对志愿填报规则了解清楚。从大趋势来看,志愿填报规则不断开放,更加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也更加科学。近年来,我国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则改革步伐加快,总体来讲,大多数省份采用以下几种规则:
1、考前估分填志愿。也就是考生在高考前根据自己在学校的排名情况来填报志愿。我们知道科学决策的前提是信息的充分掌握,但这种方式,在高考前,也就是连考试还没有进行,就让学生填志愿,而录取时却根据考生志愿及高考成绩来录取。这就很容易出现学生高考成绩与平时成绩不相符合时,志愿填报失误,要么是填得高,考得差进而落榜;要么是填得低,考得高而被录取到学生不甘心的学校。由于这种方式较大的失误率,许多省份已经停止使用。目前国内只有北京、上海两市采用这种方式。这其实是最落后的填报方式,因为学生填志愿必须有明确可靠的信息,但这种方式仅是依靠对高考成绩的估计来填报的。也许有人要说,这种方式能保证以平时的综合素质进行选拔考生,但综合素质再高的学生在录取时还是要看高考成绩的,如果临场发挥正常,则可以被录取;如果发挥失常,则升学无望,所以这时决定学生能否录取的不仅有高考成绩、志愿决策,还有很大的偶然性,如果让这种偶然性对考生的录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则当然是机制设计者的失败。因为,我们高考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即看谁的成绩高,品德好、身体棒,而不是看谁的机遇好,运气好。
2、 考后估分填志愿。也就是高考结束后根据自己对高考成绩的估计来填报志愿。这种方式比第一种有所进步,毕竟参加了高考,自己的分数大体有个估计,所以志愿录取率要相对高一些。但依然存在着信息不充分的问题。不知道自己的分数,不知道自己在全省的大体排名,还是需要估计分数线后,才来决策,因此也存在着巨大的盲目性。这类方式的省份有河南、陕西、黑龙江等少数省份采用。
3、 考后知分知线填志愿。这种方式又比前面二者进了一步,学生不仅知道了自己的高考成绩,还掌握了自己在全省的大体排名,及各批次的录取分数线,这就为学生准确决策创造了很大的便利。但这依然是半吊子工程,没有将充分的信息给学生。也就是,学生仅仅知道了自己的分数,自己的排名,但却并不知别人要选择哪所学校,因此依然会出现有些学校扎堆,有些学校无人问津。因此也无法完全避免高分落榜或高分低就的问题。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省份(包括四川省)实行了此种志愿填报方式。
除此而外,在志愿设置方式上许多省份也进行了革新,实行平行志愿。教育部今年还专门向各省推广平行志愿的设置方式。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改变过去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具体地说,按照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录取时,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等几个平行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则被录取,如果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B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被符合条件的学校录取。以实行平行志愿的上海为例,其中第一批、第二批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第三批可填报8个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就是在每个批次都按高考成绩对考生排序,逐分逐个检索考生填报的志愿,只要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也就是说,考生不会因为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而失去同批次二三志愿的录取机会。平行志愿是相对于过去只能填一个第一志愿而言的。原来,考生在填志愿时,在第一志愿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如果自己的分数没有上这所学校的调档线,那么只能进入第二志愿更低层次的一些学校。这就造成了许多高分落榜的学生,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允许考生在第一志愿多选几所学校,一般为四所。也就是说,如果自己的分数没有达到这四所学校的第一所调档线,那就再看是否达到第二所学校的,如果达到,就投到第二所学校,否则,又看第三所学校,第四所学校……。学生在填志愿选择这四所学校时,相对来讲,其水平都比较接近,所以可以极大的规避高分低就或高分落榜的风险。然而对于平行志愿的改革,有些专家学者却认为造成了唯分数论,强化了应试教育,背离了素质教育。对此笔者不能苟同。
平行志愿真就如某些人所说,强化了分数至上和应试教育吗?是它造成了高校录取学生分段集中吗?笔者认为,问题绝非如此简单。在实施平行志愿前,高校录取学生的分段的确比较分散,但那是以大量学生高分低就甚至落榜为代价的,正是因为有了大量的高分低就、高分落榜的学生,才给低分学生通过志愿技巧进入较高层次学校创造了机会和条件。也就是说,这样的分散并不是因为学生的自由选择,恰恰相反,正是志愿录取规则剥夺了学生自由权利的结果。在以前的录取规则中,相当部分高校(尤其是热门高校)一般在第一志愿都招满了学生,因此,高分学生在填志愿时,只能将一所高校定为第一志愿,如果不幸没有被它录取,那么他很难有机会进入同一档次的其他高校,而只能进入更低层次的学校。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高分低就。于是,一些低层次的学校便录取到了高分学生,而这便给分数低,但志愿报得凑巧的学生进入较高层次高校带来了机会。因此也就出现了有人所说的,原来报考的学生分段分散,有利于高校在多个层次的学生中进行选择。但我们并不认为它有助于素质教育,它并不是招生时引入了素质教育指标体系的结果,而是在录取时有部分学生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显而易见,这种录取规则是以剥夺学生的自由选择权为代价的,它大大地强化了高校本位。采用这种近乎“拉郎配”的录取方式,有些高校即使招到了高分学生,但学生对学校及专业皆不满意,在学习上必然大打折扣,最终将无助于人才的培养。
而实行平行志愿后,则给了学生一定的自由选择权,他们可以在同层次的三到五个学校中自由选择,不会再有比他分数低的学生先于他被这几所学校录取。由此,也就出现了学校的分层,同一分数的学生进入同一层次的学校。学校很少有机会录取到高于自己层次的分数的学生。因此,有人就抱怨:学校的招生自主权被压缩,选择范围缩小,不利于人才的培养。但须知,在现代社会及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录取学生,本身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你看上学生,还要学生看上你。惟其如此,学生才有进步与成才的动力。因此,用过去“拉郎配”的方式录取高分学生,必然是行不通的。那么这时,我们就要问了,又是什么原因导致学生不愿意报考比自己分数层次低的学校?这就是我们的观念!由于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分配大学毕业生时,往往根据高校的层次确定分配去向,比如国家重点大学,一般都分配到中央部委,而省级重点学校,则一般为省级机关或企业,一般院校则分配到普通用人单位。因此,人们形成了这样的观念,未来职业发展的好坏,取决于录取学校的层次,名牌大学、重点大学毕业的一定好于普通院校,一本院校毕业的,一定好于二本院校,依此类推。所以,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是根据自己的分数来选择学校,我的分数能达到哪一层次,决不降到低一层次。可见,这才是造成实行平行志愿后,学生报考学校因分数聚集的根本原因。而平行志愿仅仅是为这一局面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这一问题,通过志愿填报规则改革是无法解决的。只有改造人们的观念,即以分数选择学校的观念,才是实现高校与学生自由选择的有效途径。我们知道,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从现实来看,社会存在也已经具备了改造这一观念的基础和条件。这就是社会经济的进步与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已经改变了过去名牌大学毕业就有好工作的现实。由于实行了大学生在人才市场上自主择业,现在,无论是什么学校毕业的,只要是学到了真本事,就一定能在人才市场上获得良好的发展。因此,我们应当广泛地向学生宣传这一事实,进而引导他们在升学决策时,决不能仅以分数这一因素选择学校,而要将自己的兴趣、职业潜能及未来的就业做为选择学校和专业的第一因素,其次才是看分数。如此,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就会在自己分数所能达到的层次及以下的学校中,科学而谨慎地运用自己的选择权,进而选择到适合于自身发展的学校和专业,为造就出社会所需要的各级各类优秀人才奠定基础。
而那些对平行志愿的批评,实在是牛头不对马嘴。他们只是迷信于技术手段可以改造一切,却没有想到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我们的主观世界也须改造。否则只能落后于现实的发展变化。
2008年以来,当关注高考的人们还在热烈讨论平行志愿的优劣得失的时候,北国边疆内蒙古已经成功地进行了一场志愿填报领域内的划时代变革。为此,《中国教育报》连续三次对其进行了深入报道,记者在报道手记中这样写道:思想有多远,改革就能走多远!同时,《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也对此举进行了广泛地宣传。内蒙古究竟实行的什么样的志愿填报方式,引得各路媒体广泛宣传及高度肯定?他们实行的是网上公开填志愿,也称为实时动态填志愿。笔者认为,这一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学生填报志愿时的博弈性和投机性,真正实现了现有体制下录取的公正合理。它标志着志愿填报从过去以学校为主的“投标”时代进入到以“学生”为主的拍卖时代。
现有体制的合理性,就在于人们一直认可的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你的家庭背景、社会地位、经济条件等等,只要分数达不到,那么无论如何也不能被录取。但由于以往志愿填报方式的局限,这一根本原则却在执行的时候大打折扣。各省在高考录取的过程中都出现过相当规模的高分低就或高分落榜者。他们的困境并不是因为分数低人一等,而是由于填报志愿时,没有获得必要的决策信息。比如,有的地方实行考前填志愿,考生在自身成绩、他人成绩、志愿填报动态信息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仅凭平时成绩及招生计划,这怎能不造成盲目决策?考后估分或者看分填志愿,虽然在知道自身成绩方面有所进步,但依然不能知晓其他学生实时动态的志愿填报信息,因而也就无法确定与自己报考同样学校与专业的学生的竞争态势,当然就不能进行科学选择。在实行平行志愿之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因为选择的盲目性,谁也不知道报考这个学校的人数,成绩情况,因此很有可能因为选择失误而造成高分低就或高分落榜,学生面临着巨大的决策风险。后来,为了降低此类风险,有地方实行了平行志愿,可以选择多个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如果A学校不能录取,再看B学校,然后再看C学校……,依此类推。这样一次可以报考多个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大大降低了学生的决策风险,但依然存在着决策风险,如果学生选择的几个平行志愿学校录取分数都过高,或者被预录后退档,他依然有可能掉入下一录取批次。另外,即就是最具进步意义的考后填平行志愿,考生仍然只有一次选择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考生第一次选择失误,没有被录取,在过去只能落入下一批次。现在,部分省份实行了补填志愿,等于给了考生第二次调整志愿决策的机会,但很有限,在补填志愿时,学生能够或者愿意选择的学校已经寥寥无几了。所以,它要求考生必须精准地预测目标学校今年的录取态势,一般来讲,他们都是通过以往多年的录取数据为基础进行分析判断。
这种一纸报表定乾坤(当事人只能进行一次或有限次决策,选择学校时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或者有限所学校)的情形很像经济活动中的投标一样,学生拿着自己的分数投标到某所学校的某个专业,然后该学校专业再根据投标学生的成绩情况定录取分数线。这种模式下,学校处于强势地位,你要进某所学校,一般都要将它放在第一志愿,否则很难被录取,而且只能在这么多学校中选择一次,最多两次。于是,学生为了被录取,只能保守决策,他们根据学校往年的录取分数线,至少要高出其几十分,并且在第一志愿填报该校。这也很容易造成学校生源分布不均,有的学校学生挤破门,有时学校无人报考。很多高分学生因选择不当,被更高分的学生挤了下来,落入下一批次,有的因为选择凑巧,以较低的分数进入了很好的学校。这时,志愿的选择便有了极大的投机性,因而也养活了一批所谓的志愿填报专家。据说他们能通过志愿选择以较低的分数进入到好学校。其实,谁也无法准确预测当年报考某所学校的竞争态势。
其实,要从根本上降低志愿决策的风险,只须在公开必要信息的基础上,允许学生在一定时段内多次选择,从而达到决策最优化。2006年笔者曾撰文《从投标到拍卖——试从博弈论谈高考志愿填报规则的改革》(该文后来发表在笔者的博客上),其中就明确指出,我国志愿填报规则改革的趋势就是信息全公开,网上填志愿。在该模式下,学生基本上在填报志愿时就能确定被录取。这必要公开的信息,包括了学生的高考成绩、学校每一个专业的招生计划、报考每所学校、专业的实时动态的学生的成绩及相关信息。在具备了以上信息条件后,学生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实时动态的填报并调整自己的学校和专业志愿。当他有意于某所学校的某个专业的时候,他可以实时的查看现在报考该学校、专业的学生人数,及每个人的成绩,如果他的成绩排名在该专业招生计划设定的排名之前,他就可以报考该学校、专业。报考后,他并不离开,由于每一个学生报考的学校和专业是实时变化的,因此,他还需要随时关注自身的排名是否在招生计划之内。如果超过,则考虑到其他学校的某一专业。直到整个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如此以来,整个志愿填报活动就像一个非常广大的拍卖市场,每个学生拿着自己的分数到市场上“买”自己向往的学校和专业,每个学校、专业的招生计划是固定的,他们只要成绩靠前的几名或几十名。这种公开的拍卖活动将从根本上保证了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我分数高,我自然就要先于别人被录取。这就是内蒙古高考志愿填报模式的精髓。这种模式极大地扩展了学生志愿决策时选择的权利,是真正地以学生为本,尊重其个人选择的权利。因而将志愿填报从“投标”带入到“拍卖”的新时代。
令人欣喜的是,重庆、山东等地学习内蒙好榜样,已经明确表示将在2009年的高考中实现网上实时动态填志愿,殷切期望全国其他省份能见贤思齐,争取尽快在全国推广这一有益于高三学生的善举。
关于志愿填报方式的改革,笔者曾在2006年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于当时著文《从投标到拍卖——试从博弈论谈高考录取规则的改革》。2007年初,笔者将它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上,并于2007、2008年两次在人大开会期间向全国人大提出此种改革建议,建议标题为:网上填志愿、信息全公开。后来,这一改革建议发表在光明网光明观察栏目上,文章标题为——目前体制下,网上填志愿最好。后被《中国教育报》网站、新华网等媒体转载。我提出的这种方案是指考生在高考后,不仅知道分数,分数线,而且能实时地在网上看到某一所学校某一个专业的报考人数,他们各自的分数及排名等信息。我们知道,高考录取的规则就是遵循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那么在这种填报方式下,学生在准备报考某个学校的某个专业时,他就可以在网上实时地看到报考该学校、专业的学生人数,他们各自的成绩及排名。如果该考生看到自己的排名在学校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的排名之前,则他就可以报考此学校。注意,因为考生填报志愿是实时动态的,这名考生还要随时关注自己在该校该专业上的成绩排名,如果由于其他更高成绩学生填报了该校、专业,导致该生的排名发生变化以至于落后于招生计划的排名,那么他就要调整自己的志愿,再看其他学校、专业的报考人数及成绩排名,然后决定自己是否报考。由于他随时关注报考学校、专业的人数及分数排名的变化,并通过不断调整学校和专业使自己的排名在录取范围内,那么在志愿填报结束时,他基本上就能确定被学校录取。所以此种志愿填报方式才真正实现了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我分数高,我当然要选择更好的学校。它是目前最为合理的志愿填报方式。令人振奋的是,今年内蒙古首次实行这种志愿填报方式,获得了巨大成功,《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等中央级媒体对此进行了广泛深入地报道。有记者还专门配发了评论《思想有多远,改革就能走多远》,今年录取结束后,教育部对此方案评价:内蒙古志愿填报方式好。
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越来越多的省份认识到网上公开实时填志愿的公正合理性,进而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看到这里,有人会问,平行志愿与你的提倡的网上公开实时填志愿相比,那个更好,那个更有生命力呢?我说,网上公开填志愿要比平行志愿更先进,它应该是平行志愿改革的方向与目标。
怎么讲呢?我们先说现在的平行志愿,目前平行志愿一般是学生用自己的分数可以同时报考同一层次的三到四个学校,但这仍然让学生感到局限性,他们也只能在同一层次的三到四个学校中进行选择,无法在更多的学校,更广泛的领域进行选择。而网上公开填志愿则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也就是说,学生可以用自己的分数到自己认为的同一层次的任何一个学校进行选择,这也就是完全平行志愿!也许很多人会说,这怎么可能呢?那么多的学校,都填上去,还怎么录取?其实,这一问题相当容易解决。我们只要将各个高校每一专业的招生计划、各个考生填报志愿的动态信息在互联网上完全公开即可。换句话说,它让所有考生就像进入一个大型的拍卖市场一样,每一个考生用自己的分数作为竞争手段,到自己认可的每一个学校中用分数去拍卖,如果在现有的报考该校该专业的学生中的分数排名高于学校的招生计划数,那么他这可以报考这一学校。当然他应该不时地关注志愿填报的动态信息,因为在你选择了以后,可能还有分数更高的学生报考了这一学校,那你就有可能被排除在招生计划之外,进而落榜。这时你就需要另外选择你可以被录取的其他高校。当然,这里要限定一个时间,在该时间点之前,学生可以自由地到每一个学校进行选择,但限定时间一到,学生再不能选择志愿。否则,这样没完没了地选择下去是不行的。在第一阶段志愿填报完成后,可能会有少数学生因为时间差的原因,在最后一刻被高分学生挤下来落榜,这时就可以将本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再次公布出来,组织第二次网上公开填报志愿。方法同第一次。这样通过平行选择、多次填报、多次录取,将完全可以满足高校及学生的要求,让上线学生最大限度地避免落榜,让高校最大限度地招到合适的学生。这也就是笔者于2006年就提出的“信息全公开、网上填志愿”的志愿填报规则。
一项理论,一条措施是否正确,最终要在实践得以检验与证实。如此才能达到历史与逻辑的统一,这也就是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时动态志愿从理论上讲是目前体制下最合理、最科学的决策机制与填报规则,但是否完全适合设想的需要,还须实践来检验。
在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我与上海交通大学的王林教授讨论起了在内蒙古实践的实时动态志愿,王教授脱口而出,它实质就是“拍卖”的方式。然后对我说,这种情况可能会造成部分学生的作弊现象,比如高分学生先帮某低分学生占领某个学校、专业的招生名额,然后在最后几分钟调整到另外的学校,将这个名额空出来,由低分学生来占领。确实,原来设想的实时动态志愿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我想,只要将录取规则稍加改造,就可以避免这一问题的出现,也就是将实时动态填志愿的学生按成绩段进行划分,然后以10-20分这样的分段来分时间段组织实时动态填报,高分段的先报,低分段的后报。这样一来,在同一时间段填志愿的学生之间的分差最多只有20分,那么低于20分的学生就不会有机会在这一段时间内作弊。并且每一个分数段实时填报的学生其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即在两个小时之内,学生可以不断的调整和选择,但一旦两小时时间结束,这些学生填报的志愿就必须固化,不能再改动,然后据此进行录取。
要让学生在两个小时之内不断调整并作出决策,这是有很大难度的,这就要求学生将准备工作做好,也就是指导其升学决策的学业规划早已经做好,选择什么样的专业、什么样的学校在此之前已经成竹在胸,在两小时之内要做的只是按照分数来选择合适自己的专业并对应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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