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一人持多証 容易帶來安全隱患
北青報記者就此採訪了多位基層戶籍民警,民警們表示,除了北青報記者所述的大學生存在一人多証的情況外,在現實生活中也有個別群眾在身份証遺失補辦后又找回原身份証的情況,這樣也就造成了一人持有兩張証件的情況。
“如果居民表示身份証遺失,我們本著便民服務的態度,肯定要及時給群眾補辦,不能說非要人家去找遺失的身份証或者找出遺失的憑據來才能辦理新証件。”民警說。民警也表示,如果居民手上目前持有兩張以上的身份証,一定要妥善保管,謹防証件被人盜用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北青報記者發現,在全國各地的媒體公開報道中,存在不少遺失、被盜身份証通過網絡進行非法交易,並被用於開辦銀行卡、信用卡,掩護詐騙、洗錢活動和辦理手機卡等行為,容易給自己的切身利益帶來損失。
那麼,身份証丟失后被他人冒用,自己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用不用“挂失”和登報聲明?早在2010年,公安部在回答網民提問時就曾明確表示:公民丟失身份証后,無需再辦理挂失和登報聲明。如果居民身份証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証件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公安部當時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証法》的有關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証后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丟失補領。公民辦理丟失補領証件的行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機關証件丟失的事實,不需要再辦理挂失和登報聲明,也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証后必須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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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身份証挂失系統正在建設
而就在去年,有關身份証目前沒有任何注銷措施,導致丟失的身份証仍可正常使用的話題再次成為媒體關注的熱點。此后,公安部就此進行了回應,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一切買賣、冒用他人身份証的行為都要受到法律追究。公安機關將繼續加大打擊買賣、冒用他人身份証違法犯罪活動的力度,並加快推進居民身份証登記指紋信息工作,目前正在推動建立全國居民身份証挂失申報系統,有效解決身份証挂失申報問題。
從2004年開始,公安部組織各地公安機關開展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証工作。二代証採用非接觸式IC卡技術,具備視讀和機讀兩種功能,專用芯片採用數字防偽措施,具有較強的防偽性能。經過10余年的努力,全國累計制發二代証逾12億張。
目前二代証已在社會各領域得到廣泛應用。修訂后的《居民身份証法》規定了公民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証應當登記指紋信息。居民身份証登記指紋信息,能進一步增強証件防偽性能,同時社會用証單位能夠快速、准確地進行人、証一致性認定,可以有效防止冒用他人身份証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証証明身份時,用証單位負有核對人、証一致性的責任,確認無誤后方可為持証人辦理相關業務。用証單位不履行人、証一致性核對責任導致公民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目前,全國多省市都已啟動居民身份証登記指紋信息工作,居民有自願提前換領身份証的,可到本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換領登記指紋信息的身份証。如果持有多張身份証的居民擔心身份証遺失會給自己帶來不便,最好及時換領登記指紋信息的身份証,以便在用証時使用指紋驗証身份,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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