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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大學招生章程

2014年04月28日17:58    來源: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2014年上海大學招生章程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全國統考 )

 
 

一、學校全稱

 
 

上海大學

 
 

二、就讀校址

 
 

校 本 部:上海市寶山區上大路 99 號

 
 

延長校區:上海市閘北區延長路149號

 
 

嘉定校區:上海市嘉定區城中路 20 號

 
 

三、層次

 
 

■ 本科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各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自治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六、預留計劃數和使用原則

 
 

1%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進校后專業培養:1.中歐工程技術學院的所有專業採用英語和法語﹔2.其他專業均採用英語。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上海大學各專業的身體健康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准。詳見《上海大學2014年本科招生簡章》的專業限制。

 
 

十、錄取規則

 
 

1.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多元測評,擇優錄取。

 

2.學校對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各批次錄取投檔要求的考生,按照各省市高招辦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志願依次錄取。各志願之間無級差。如投檔成績相同,我校在錄取時文科按語文成績錄取(如語文成績相同,再看外語成績﹔外語成績相同,再看數學成績),理科按數學成績錄取(如數學成績相同,再看外語成績﹔外語成績相同,再看語文成績)。

 

3.第一批本科投檔比例:實行平行志願的省市,按照105%提檔,願意調劑不退檔﹔不實行平行志願的省市,按照120%提檔。

 

4.日語專業要求高考外語單科筆試成績不低於115分(滿分為150分)。

 

5.悉尼工商學院所有專業要求高考外語單科筆試成績不低於110分(滿分為150分)。

 

6.報考經濟管理類基礎班和經濟管理類的上海市考生外語統一口試成績C級(含C)以上。

 

7.外省市考生外語統一口試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規定執行。

 

8.江蘇省報考我校第一批本科的考生:選測科目A+的考生錄取時我校將在考生投檔分基礎上加2分,選測科目A+A+的考生錄取時投檔分基礎上加5分。

 

9.我校在上海市的藝術類招生錄取按《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藝術類專業(系科)考生報考指南》中“上海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中明確的錄取原則錄取。報考繪畫、雕塑、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以及數字媒體藝術的考生要求市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300分(含300分)以上。

 

10.我校在外省市的藝術類招生錄取按《上海大學2014年外省市藝術類招生簡章》的錄取原則執行。

 
 

十一、收費標准

 
 

學費標准

 
 

1.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2.特殊(熱門)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3.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4.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住宿費

 

標准

 
 

每生每學年1200元/年(不含寒暑假)[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二、頒發學歷証書的學校名稱及証書種類

 
 

學校

 

名稱

 
 

上海大學

 
 

証書

 

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 上海 大學的本科畢業証書

 

十三、聯系電話

021-66134148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021-66132857

十五、網址

http://www.shu.edu.cn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各類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和勤工助學等。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十七、其他須知

 
 

1.為了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學校成立了招生工作監察小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在校招畢委領導下進行工作,同時接受校紀委、校監察處和上級紀委、監察部門的領導,並將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行監督、檢查。

 

2.我校實行大類招生(詳見《上海大學2014年本科招生簡章》)。人文社科類基礎班、經濟管理類基礎班、理學工學類基礎班、人文社科類、經濟管理類和理學工學類的學生入學第一學年無專業身份,第一學年末在大類內進行專業分流。

 

人文社科類基礎班、經濟管理類基礎班和理學工學類基礎班的學生分流時:學習成績排序進入前60%的學生可以在類內選擇任何專業(分流進英語專業的要求:填報分流志願時學生的大學英語必須達到B級及以上),其余40%的學生與類內的其他學生按照相同標准分流到專業。

 

人文社科類、經濟管理類和理學工學類學生分流時:學生依據本人意願填滿所在類內的所有專業,學校按照分流綜合成績(分流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大一學習成績以及個人綜合表現組成)從高到低排序,依據各專業最大可容納學生數及學生填報志願的順序分流到專業(分流進英語專業的要求:填報分流志願時學生的大學英語必須達到B級及以上)。

 

3. 我校經濟管理類基礎班、經濟管理類、悉尼工商學院的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僅招收理科生,其他專業招生科類保持不變。

 
(責編:林露、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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