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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跨市招生”不能淪為空文

姜朝暉

2014年04月15日11:01    來源:中國教育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不得跨市招生”不能淪為空文

  日前,河北省教育部門出台政策,明確要求公辦高中今年“不得跨市招生”,也不能利用公共教育資源舉辦復讀班。該政策旨在緩解近年來河北省各市知名高中之間激烈的中考掐尖招生大戰。然而,媒體認為政策能否有效落實還有待觀察。

  以筆者來看,這種質疑並非沒有道理。從全國范圍看,河北、江蘇、山西、河南、江西等省份都曾先后出台政策,嚴禁普通高中“跨市招生”,但成效似乎並不明顯。就河北而言,早在2008年,包括石家庄市一中、二中以及衡水中學等在內的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校長鄭重承諾:不跨區市招生,200多所公辦中學校長還首次簽訂了《規范招生承諾書》。但是,據報道,2013年該省某重點中學一個高考班110多名學生中,市外生源高達70余名。很顯然,有的高中沒能履行承諾,而教育主管部門也沒有深入追究相應責任。

  可以說,河北省教育部門此次出台政策再次重申“不得跨市招生”,既是落實教育部規定的“禁止爭搶生源”、“嚴禁公辦普通高中違反規定跨地區招生”的精神,也是出於輿論和公眾對教育公平期待的一種理性回歸。筆者以為,高中學校“不得跨市招生”未能有效落實,需要從高中教育屬性和國家高考政策來審視。

  從高中教育屬性來看,它屬於基礎教育,但又不是義務教育。在整個國民教育體系中,它處於一個承上啟下的關鍵位置。作為義務教育的延伸,它需要考慮基礎教育的公平問題,讓每個孩子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然而,從為高等院校輸送人才的角度來看,它又要求以高考分數為衡量標准的“教育質量”的提升。可以說,正是這種雙重身份和模糊定位,導致高中教育“不得跨市招生”禁而不止。再者,即便禁止了公辦普通高中,但依附於這些名校的民辦學校如不做限制,同樣也不能有效遏制生源的惡性競爭。

  從國家高考政策來看,雖然近些年國家極度重視教育公平,教育主管部門在自主招生、多元錄取方式上都作了一些探索,但是,從本質上來說,目前我國還是一種以考試分數為主的應試教育模式。在高考大棒指揮下,直接影響了地方政府唯“清華北大名校率”是從的政績觀。所以,打造一家獨大的“超級中學”,往往是地方政府的意志,而不僅僅是學校之間的無序競爭。公辦高中名校之所以可以跨市招生“掐尖”,也是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的默許。

  筆者以為,落實公辦高中“不得跨市招生”政策,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需要壯士斷腕的勇氣,從辦學方向、評價機制和監管力度上進行規范。首先,努力擴大優質高中教育資源,引導普通高中多樣化和特色發展﹔其次,著力破除分數至上的高考評價標准,構建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的評價體系﹔再次,加強招生監管力度和學生學籍管理,對違規嚴重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決追究責任。唯有如此,“不得跨市招生”才不會淪為一紙空文。(姜朝暉 作者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博士)

  《中國教育報》2014年4月15日第2版

(責編:林露、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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