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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核查的新規定

2014年03月10日15:21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關於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核查的新規定

如果有同學對分數表示懷疑,這裡轉載一個四六級考委關於成績核查的規定。

一、 申請補辦CET(紙筆考試)成績証明的方法

自2014年起,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不再受理申請補辦CET(紙筆考試)成績証明,辦理方式調整如下:

1. 請考生登錄教育部考試中心綜合查詢網(http://chaxun.neea.edu.cn)進行網上辦理,該網站將於3月17日開通此項服務。

2. 該申請僅限於2005年(含2005年)以后的考試。

二、 申請補辦 CET(網考)成績証明的方法

補辦 CET(網考)成績証明的申請仍由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受理。辦理方式如下:

1. 申請材料: 提供 1)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証明(需加蓋公章),証明需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准考証號等內容﹔2)身份証復印件。

2. 受理時間:每年3月1日至7月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時間不予辦理。

3. 申請方式: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証明及身份証復印件以挂號信方式郵寄至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4. 特別提示:為確保考生能及時收到成績証明,請務必隨函附寄如下圖所要求的回函挂號件信封。信封上務必貼足郵資(上海:3.8元﹔上海以外地區:4.2元)﹔務必填妥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郵編。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回函挂號件信封的申請不予辦理。

挂號信格式

三、 申請 CET 考試成績核查

成績核查內容為分數是否有錯加或漏加的情況﹔評分標准的執行情況不屬復查范圍。成績核查申請仍由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受理。辦理方式如下:

1.申請材料:提供 1)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証明(需加蓋公章),証明需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准考証號等內容﹔2)身份証復印件。

2.受理時間:每次考試成績發布后一個月內(以郵戳時間為准!)。

3.申請方式: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申請者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証明及身份証復印件以挂號信方式郵寄至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4.反饋方式: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核查結果以挂號郵寄方式反饋至申請者。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上海郵政信箱30-14

上海市 華山路1954號,200030

電話:021-52583311

傳真:021-62932756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責編:實習生羅慧瑩、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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