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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務工中毒癱瘓 法院判決企業為她終身負責【2】

2013年09月22日08:34    來源:荊楚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少女務工中毒癱瘓 法院判決企業為她終身負責

  查出慢性正已烷重度中毒,少女癱瘓在床

  2010年3月26日,莎莎因四肢麻木無力住院治療,但未查出准確病因。6月21日,莎莎第二次住院治療,仍未查出病因。老吳從醫生口中聽到病因可能與工作環境有關,隱隱感覺到這有可能是職業病,遂向老板反映,“老板口氣很強硬,說為何這麼多人就莎莎得病了,還說我們老家有血吸虫病……”

  老吳說,他不服氣,遂明查暗訪,發現至少還有兩名女工和莎莎症狀一樣。一個是莎莎的同學珍珍,另一個是現年44歲的陳某。她們也都病倒,四處求醫未果。

  2010年7月12日,莎莎和另兩名女工一起到武漢市職業病防治院求治。院方診斷結果為:莎莎為職業性慢性正已烷重度中毒,另兩名女工為正已烷中度中毒。此后,莎莎又先后輾轉四家醫院住院治療。老吳將家中的耕牛、豬都賣光了,又借債10余萬元為女兒治病。

  而病重的莎莎大小便不能自理,癱瘓在床,醫院多次下達病危通知,經搶救脫險。直到2012年8月,莎莎因無錢治病才出院,前后住院治療歷時兩年五個月,長達800余天。“病重時,女兒勸我不要找公司了,治不好了,一度想輕生,那段時間是我們全家最痛苦的時候……”老吳含淚告訴記者。

  終審判決:公司為受害員工終身負責

  “代女維權前前后后歷經3年,我的腿都快跑斷了……”昨日,遠赴天津打工的老吳在電話中聲音哽咽。他說,全家五口人靠五畝地為生,扣除口糧外,年收入僅幾千元。他已三年沒在外務工了,前兩個月在天津一家五金廠找了個水電工的活,畢竟一家人要生活。

  2010年10月后,經過仲裁、訴訟,有關部門確認莎莎和公司形成事實勞動關系。2011年1月7日,莎莎被認定為工傷。鞋業公司不服,先后提起復議、訴訟,法院駁回其訴訟請求。

  2011年3月9日,武漢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職工勞動能力鑒定,鑒定莎莎的傷殘程度為四級,部分護理依賴。鞋業公司又不服,申請重新鑒定,結論依舊。

  2011年9月7日,莎莎提起仲裁索賠,后雙方不服訴至法院。2012年1月,一審法院宣判后,雙方均不服提出上訴。

  武漢中院審理后,於近日作出二審判決:維持莎莎與被告公司保留勞動關系,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被告公司依規為莎莎繳納社保的判項,改判被告公司按月支付莎莎傷殘津貼1649.75元,支付莎莎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共計12萬余元。

  昨日,武漢中院法官告訴記者,終審判決意味著被告公司依法得為莎莎終身負責,養她一輩子。(楚天都市報 記者余皓 通訊員楊玲 徐丹丹)

(來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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