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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規定“可騙壞人” 小學生問違不違反學生守則

2013年09月18日07:40    來源:長沙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學校規定“可騙壞人” 小學生問違不違反學生守則

漫畫/吳志立

  黃先生的讀三年級的孩子最近有點小糾結。開學不久,黃同學在放學路上遇到陌生人問路並被邀請上車帶路,黃同學怕是人販子於是謊稱“我老師在后面,你問我老師”。結果一回家,黃同學就郁悶地問老爸:“我騙了他們,是不是違反了《中小學生守則》(以下簡稱《守則》)中的‘誠實守信,言行一致’?”

  黃先生被問得哭笑不得。他覺得,上個世紀80年代制定的《守則》對現在的孩子是不是有點過時。另外,言簡意賅的行為指導沒有具體情況下的具體做法,顯得“可操作性太差”。不過日前,教育部正在牽頭進行《守則》的修訂,稱空洞的內容將被刪除。對於這次修改,家長有怎樣的期盼和建議,不妨@長沙晚報微博與我們一起來探討。

  過來人說:

  小時候不理解,長大后早忘記

  早在1981年,《小學生守則》就是中國小學生的行為指南。作為過來人,受訪家長對於《守則》內容記憶模糊。

  “第一條是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我隻記得這一條。”周洪回憶說,自己在1980年代末讀小學時,老師在政治課上專門上了一課,當時,他們如果做錯了事情,比如亂扔紙屑、上課不遵守紀律而被老師逮著,往往是被罰抄《學生手冊》五遍、十遍。周洪認為,《手冊》中的許多規定對於孩子成長是非常好的指導,像自尊自愛、自信自強這些,老師常常也會講起,只是年少的時候,有時候很難理解到。或者是,遇到能理解的事物時,老師並沒有將之與《守則》聯系起來。

  記者調查:

  《守則》太抽象,可操作性也不強

  對於修改《手冊》,記者採訪的十名家長中,有七名表示應該修改。

  其中有兩人認為,畢竟用幾十年前的行為指南,來指導今天的孩子成長,為明天培養人才,似乎有些過時了。有五人認為,是指導中小學生行為的,應該明確行為指導,即可以做什麼、不做什麼,而不只是強調做的結果和效果,例如珍愛生命,就可以具體到:不接陌生人的食物。

  有兩人認為,修不修改無所謂,因為孩子所在的學校其實也有相應的行為規范,《守則》的存在感並不強。

  李娜既是家長也是老師,她認為,《守則》如何修改不重要,重要的是家長和老師能把《守則》裡的行為指導融入到學生的具體行為之中,流於兩層皮的《守則》,修改得再怎樣具象,不參照操作,隻能是牆上的規定。

  家長意見:

  最希望增加自我保護安全意識的指導

  對於正在修訂階段的《守則》,家長希望進行哪些方面的補充和修改呢?家長們也有自己心中理想版的《守則》,而綜合家長和網友的意見和建議,記者發現,長沙家長最希望增加的具體指導為:安全意識、自我約束和行為修養方面的指導。

  “珍愛生命、注意安全,是我國《中小學生守則》中關於安全方面的,但我非常推崇英國版《守則》中的第一條:平安成長比成功更重要。表達有力、簡單易懂,對於現在獨生子女家庭、現在注重成績的父母來說,這一條讓所有家長了解到,孩子的安全,是生活的前提,是學習的前提。由這一命題闡開來,如何過馬路、防止性侵、面對社會復雜人群、生命自護方面的指導,都可以進入守則之中,不在乎長短,而是要有指導。”家長李英姿談到自己理想中的《守則》時這樣認為。

  用更朴實的話語來教導孩子形成正確的價值觀、來保持他們思想的獨立,是眾多受訪的80后家長們所關注的。孩子在育英小學讀書的譚女士就希望能將《守則》中“誠實守信,言行一致,知錯就改,有責任心”這一條進行修改,用“說到就要做到”、“敢於承認錯誤”之類的語言替代。在普遍大班化的教學中,老師為了便於管理,更喜歡聽話的學生,也強調學生的服從、統一,孩子的質疑、偏離老師要求的行為很容易被視為異類,因此她特別希望《守則》在增加孩子自我約束的行為指導同時,增加“在尊重同學言論的情況下自由表達自我”的條例,鼓勵孩子保留個性和獨立的思考。

  “騙壞人”PK“誠實守信”

  這時該教孩子怎麼做

  長沙不少學校已經在《守則》的大框架下,根據學生的情況,進一步細化,制定了更符合學生實際的日常行為規范細則。

  在芙蓉區育英二小,學校根據學生行為養成有待加強的方面,制訂了一份《學生行為准則》,長長短短一共有74條行為,涉及學生學習習慣、生活習慣、思想道德等各個方面。

  例如“上廁所后先扣好褲子”就是為了改變部分同學上完廁所忘記拉拉鏈的習慣﹔例如安全意識培養方面,就有如“背心褲衩覆蓋的地方不給別人碰”﹔安全自護方面的,規定“遇到危險可以自己先逃生”等等。

  不過,學校規定的“不保守壞人的秘密、壞人可以騙”等,就引發了不小的議論。

  孩子讀三年級的黃先生遇到了這種情況。他的孩子在秋季學期開學后遇到了陌生人問路,並被邀請上車帶路。孩子知道陌生人所講的地點在夢澤園附近,但孩子沒有告訴兩名陌生人具體地點,而是大喝一聲“我們老師在后面,你問我們老師”,然后撒腿就跑。

  回到家裡,孩子跟黃先生討論這件事時,問題來了:

  “我看了電視新聞上講,有這樣的壞人專門騙小孩子,所以我跑了。但我其實是騙了他們,老師並沒有跟在我們后面。那我也是騙子嗎?”

  “老師說過‘遇到壞人時可以騙他們保護自己’,但是守則裡又規定要誠實守信,這是不是違反了守則?”

  “我們在新加坡旅游問路時,陌生人都非常熱情地告訴我們,我知道他們要去的地方在哪裡,沒有幫助他們,是不是不對的?”

  兒子一連串的發問讓黃先生一時啞口:孩子做的沒錯,老師說的沒錯,《守則》的規定也沒錯。“后來我想了很久,隻好告訴孩子,這得看當時的具體情況是怎麼樣。”

  談到《守則》的修改一事,黃先生想到了這件事。他認為,《守則》裡有談到“珍愛生命、注意安全”,看上去像放在哪兒都能用的行為准則,孩子過馬路要走人行道是注意安全,但孩子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拒絕、騙人、不守諾、不見義勇為、不講禮貌,同樣也是注意安全。他希望修改后的《守則》能告訴孩子,某些情況是什麼樣的情況。這樣讓孩子的行為更有的放矢。(記者周輝霞 實習生孫香雲)

(來源:長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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