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的意见》,明确给予学生更多自主选择权,鼓励学生在外校或基于互联网学习平台选修课程,网上学习也能计入学分。广东高校还确定弹性修业年限,提前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可提前毕业。
意见提出,要把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积极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各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鼓励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竞赛活动获取创新实践学分替代选修课学分。
随着网上“慕课”的兴起,网上在线学习已经成为一种潮流。意见鼓励学生通过互联网学习平台学习,并替代学校学分。意见提出,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学分制改革中的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建设优质信息化教育教学资源,利用校外“慕课”平台、课程学习网站、微课等,创新信息化教学与学习。
同时,探索校外选课。鼓励学生在外校或基于互联网学习平台选修课程,所修课程经过学校批准,可替代学生所在专业课程计划中要求的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建立学分互认制度,鼓励区域内高校联合开设优质课程并推进师资、课程的共享与学分互认。学生可以根据校际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学分(成绩)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意见还提出,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学习能力、身体状况、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学校公布的开课计划和选课规定跨学期、跨专业、跨班级选课。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范围内,学生可连续在籍学习,也可根据个人的特殊需要和实际情况申请暂时中断学习,分阶段完成学业;提前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准予提前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