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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小英雄伤仲永

2014年09月24日09:13    来源:北京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别让小英雄伤仲永

还记得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那个英勇救人的小英雄林浩吗?当年,林浩被授予“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称号,受到了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的联合表彰。2011年1月,作为59位杰出华人中唯一的儿童,亮相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筹拍的《中国国家形象宣传片》,先后应邀主演《大太阳》、《情笛之爱》、《我的特一营》、《满山打鬼子》等多部传递正能量的影视剧。

应该说,小英雄林浩的事迹是感人的,获得诸多殊荣也是应该的。许多中国人从小林浩身上看到了祖国新一代的希望,他是中华民族坚强不屈的代表。也许小林浩有演员的天赋,适当地让其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对于传播正能量大有裨益。但是利用“名人效应”更多的应该是传播正能量,而不是赚钱牟利的工具。

当时仅9岁的小林浩,正是读书求知的年龄,却一直被利用成为一种工具,像只不停被抽打的陀螺,耽误了上学,无论是按照义务教育法或者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来说,是缺乏人性化关爱的,这对小英雄林浩本人是极为不利的,林浩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他也该在课堂读书。过早地把他推向顶峰,很可能再度演绎“伤仲永”悲剧,“捧杀”未成年人。

爱英雄、学英雄重在学习他的精神精髓,而不是利用他的“名人效应”创造票房价值,应该从长远的眼光来看待他的社会价值。誉满则损,荣誉太多也累人。没有文化知识的少年怎么能够胜任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少年强则国强”,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同一片蓝天下,让孩子们沐浴着温暖的阳光,感受着成长中带给他们的公平、健康、幸福的喜悦。未成年人需要关爱和保护,“林浩们”真正需要的,是求知学文化打牢基础。

(责编:田畅、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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