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近期调研采访发现,虽然很多高校通过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农村学生专项自主招生等多种方式向“寒门学子”进行政策倾斜,且成效明显并获各界好评,但实施中衍生出的一些问题也亟待解决。比如,海南省一贫困县的高中老师就担忧地反映,越来越多的县城领导不再送子女去省城读书,而是送往贫困县的高中就读,与农村孩子争夺政策照顾机会。
高等教育的机会公平是我国教育改革的核心议题之一。重点大学优先招录农村贫困学子(“高招扶贫”)更是维护教育公平的一项兜底性政策,是对现有教育资源地区差异大、阶层差异大的补偿。因此,如确有“官二代”利用政策的漏洞钻空子,挤占农村学子上重点大学的宝贵机会,那么这种行为就不啻对教育公平底线的侵蚀。
要防范钻空子,就必须找到现行“高招扶贫”政策的空子到底在哪里。根据五部委2012年3月19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然而,毋庸讳言,户籍是可以人为更改的。那些本来不符合“高招扶贫”政策优惠条件但却想分羹的人,很有可能挖空心思把孩子的户籍迁到贫困地区。因此,一些贫困地区的高一学生入学时就会发现,新同学中有的甚至在省会城市上了幼儿园、小学、初中。由于这些同学的初中学业基础扎实,素质好,见识广,在参加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的招生专项计划考察时,占尽了优势,由此成功地挤占了真正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的“高招扶贫”名额。
因此,对于高招扶贫的准入标准,要将制度笼子扎得更紧。一是不仅要限制户籍,而且还要限定家庭人均年收入,亦即划定一个贫困线——一方面彻底防止钻政策空子的“高考移民”,一方面让虽然有贫困地区户籍但却并非出身贫困家庭者的人也无法享受“高招扶贫”的政策优惠;二是所有报名拟参加“高招扶贫”计划的考生都必须事先广泛公示,一旦违规报名,立即除名,相关负责人、经办者也要受到问责;三是加强入学后的检验,被发现并非农村家庭贫困者,一经查实就立即开除,注销大学学籍,即使毕业后被举报,一经查实也应立即收回毕业证和学位证,注销学历和学位。
唯此,“高招扶贫”这项旨在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阶层流动的大好政策,才能堵住漏洞,确保真正的农村贫困学子享受到旨在弥补教育资源差异的上升通道。(胡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