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考改革的背景下,各地国家和地方重点高校通过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农村学生专项自主招生等政策向“寒门学子”倾斜,成效明显且获得各界好评。但这一旨在补偿贫困地区、实现教育公平的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一些新问题。海南一贫困县高中老师称,越来越多的县里领导不再送子女到省城读书,而是送往贫困县高中就读,成为新“高考移民”。(据《京华时报》9月15日报道)
不去教育资源更好的省城就读,而是到贫困县高中“屈就”,看似不合理,实则很好理解。这些人之所以“移民”,一个再明显不过的意图,就是为了享受高招“扶贫”政策的照顾,增加自己被重点高校录取的机会。事实上,这些新“高考移民”不但家庭有背景,而且其小学、初中,甚至是高一、高二都是在教育资源更好的学校就读,比起那些土生土长的当地学生,在竞争中有着明显优势,所以很容易就能获取“贫困专项计划”名额,而让本应获得名额的贫困学子“望洋兴叹”。这不仅剥夺了贫困学生应当享有的机会,加剧了教育不公,而且扭曲了国家政策的初衷和善意,严重影响到公众对教育政策及教育改革的信心。
既然如此,为何这种现象在一些贫困地区却“越来越多”?其中当然不乏一些干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主观故意,但更应看到,这种怪象的出现与目前“高招扶贫”政策本身仍不够完善、存在漏洞有直接关系。
政策实行之初,对报名资质有明确规定,“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但这样的规定太过笼统,难以起到有效的甄别、选取作用:一是不少重点高校的贫困专项和定向招生中,只要求“贫困地区”,并未要求农村户籍,所以只要分数够了,贫困地区城镇户籍的非贫困生,也能被录取;二是部分重点高校虽然要求农村户籍才能报名参考,但面对不少官员将子女改回农村户口的现状,又显得无能为力。更何况,有的农村学生,虽然是农村户籍,但家庭并不贫困。
另外,在具体操作上,现行的办法多是高校将招生名额分配给各省,然后再根据相应贫困县报考学生考分高低进行录取。如此一来,“贫困专项计划”就难免存在向部分贫困县优质高中聚集的趋势,反倒助推产生了一批“超级中学”,背离了教育均衡发展的初衷。
一项好政策,如果没有严密的实施细则和有效监管,就难免在执行中走样跑偏,出现“红利”被窃走的情况。因此,落实好“高招扶贫”政策、防止出现新“高考移民”,就必须从制度上堵住各种漏洞。这就需要既针对出现的问题,出台相应的落实保障措施,又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管体系,确保公开透明,做到细之又细、严之又严,让试图“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者无空可钻,让政策的阳光真正照射到符合资质的“寒门学子”身上,让教育改革的“红利”最大化地释放出来。(梅刘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