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30日电(记者申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出,要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对此,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在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教育部要求各地要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来拨付教育经费。
刘利民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随迁子女的教育,近些年来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一起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并且参加升学考试。一是推动普惠性的学前教育。201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专门设立了“城市学前教育的综合奖补”项目,目的在于要支持地方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通过这一行动,这三年来已经有超过300万人次的幼儿受益。
二是推动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采取“两为主”的政策,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近些年,公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教育保持年均百万以上的增长,截止到2013年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1200万人左右,这些随迁子女超过80%在公办校就读。
三是推进中职免学费政策。从2009年以来,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了中职免学费的政策,而且不断地扩大范围。到2012年,国家中职免学费政策受益学生占到全部中职学生的90%左右。今年有19个省市已经把免学费政策扩大到了全部在校的中职学生。也就是说,在多数省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是不收费的。
四是推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到目前为止有27个省份明确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有30个省份明确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2014年有28个省市开始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问题,就是大家所说的“异地高考”问题。今年有5.6万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办理了高考的报名手续。
而对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刘得民表示,教育部将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规划上,教育部要指导各地把常住人口,包括随迁子女纳入到区域教育的发展规划之中。
二是在经费上,要求各地要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来拨付教育经费。同时我们要加大中央财政对各地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专项奖励力度。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要求各省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他们能够平等地接受教育。
四是加强管理,我们要不断完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这个电子系统纳入了全国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所有学生,包括随迁子女,这就使得我们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一个动态的信息,就是一人一号,终身不变。所以我们现在就可以明确地说,义务教育阶段,有多少学生,其中有多少随迁子女。我们想通过这项服务更好地加强对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