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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5项工作使未就业毕业生半年内上岗

2014年07月30日09:16    来源:文汇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做好5项工作使未就业毕业生半年内上岗

2014年高校毕业生已基本离校,但部分毕业生的“饭碗”还没着落。为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教育部日前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积极采取多种有效举措,力促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切实做到毕业生“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通知指出,毕业生就业问题,事关毕业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地各高校要以高度责任感重点做好5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开展双向选择招聘活动。针对毕业生离校和返回家乡所在地等特点,持续组织开展网上和网下招聘活动。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人社部门举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等活动,努力帮助未就业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岗位。

二是持续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要求高校通过多种方式征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向毕业生推送。要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重点帮扶,及时将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就业见习,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服务,关心到底。

三是积极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开设大学生入伍绿色通道,做好体检、政审、定兵等各项工作,宣传落实好学费资助、退役后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优惠政策。

四是大力扶持未就业毕业生自主创业。各地各高校要把国家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创业培训、注册登记、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及时推送到未就业毕业生,发挥政策效应促进自主创业。各高校要动员专业教师与有创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结对子,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和项目咨询,并主动邀请企业家、投资人等担任创业导师。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为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开业咨询、小额贷款担保等服务。

五是做好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各高校要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收集汇总,在征得毕业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及时将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提供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配合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记者 樊丽萍)

(责编:李小琳、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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