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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专毕业生参军入伍 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加分

2014年07月03日15:23    来源:陕西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我省多市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

●本科或大专以上大学生退役后政府安置工作 ●参加县区事业单位招聘加分 ●政府为自主创业者优先提供资金扶持

为提高大学生征集比例,今年征兵工作展开后,榆林、延安、渭南等市军分区积极加大与地方党委、政府协调力度,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

榆林市规定: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大专毕业生参军入伍的,退役后由政府安置工作;大专毕业生参军入伍的,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同等条件下加10分。神木县、榆阳区、米脂县、佳县、绥德等7县区还规定赴新疆、西藏等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在享受正常补偿金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5000至1万元不等的政府补助。全市13个县区落实义务兵不分城乡户籍一体化补偿待遇,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此外,在军人军属扶贫、低保、合作医疗等方面,榆林市还依托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汽车驾驶、电器维修、电工电焊技术等实用技术培训。佳县将入伍的义务兵家属(父母)两年内纳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给予50%的保险费补贴。

为激励更多高学历青年在部队建功立业,榆林市府谷县等还大幅度提高义务兵受奖补助标准,规定义务兵在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的,由政府当年增发优抚金1万元;荣获一等功的,当年增发5000元;荣获二等功的,当年增发3000元;荣获三等功的,当年增发2000元。延安市甘泉县等规定义务兵服役期间被提干、考上军校的,政府一次性奖励1万元;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专科毕业生退役后由县政府直接招聘到县上事业单位工作。

为鼓励优秀大学生士兵退役返乡后自主创业,延安市吴起县等还规定:义务兵服役期满返乡自主创业者,政府优先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补偿标准为:本科生7万元,大专生6万元,大专以下学历5万元;对于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志丹县在统一发放城乡同酬优待金的基础上,本科以上毕业生奖励2万元,大专毕业生奖励1.6万元,退役后享受8万元以内的贴息小额贷款。渭南市合阳县、韩城市、澄城县、华县等还制定了《关于大学毕业生入伍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退役军人由政府统一安置工作。(常超 吕森 记者 齐小英)

(责编:杨晨(实习生)、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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