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河南的规模化高考替考事件举国震惊,网议如雪。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场足以让苍天都皱眉的人祸,如此人祸发生的根本原因就是一些高考组织实施者利欲熏心、胆大妄为所致。道理非常简单,替考者和被替考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如果无法通过利欲熏心的组织者这一中间站链接,那么替考事件还会发生吗?
我认为,高考舞弊发展到如此严重破坏公平的程度,我们不能只说高考的组织和实施存在制度漏洞,而应该深刻反思组织高考实施过程中人的问题。如果不解决人的问题,即便修补了漏洞,舞弊者仍然会想出办法舞弊。难道不是吗?随着高考组织实施制度的日渐健全,尤其是随着高科技检测识别技术的运用,近年来各地纷纷采取了指纹识别技术、身份证识别仪等身份识别技术,但是高考替考事件依然不断出现。这说明什么?说明再好的制度和组织实施程序加上高科技检测手段,也仍然难以遏制利益链条中有求必应、权钱开路的恶行发生。
解决哪些人的问题?从历次高考替考事件看,只要组织实施高考的人没有问题,即能严格按照高考考试组织实施办法严格履行责任,足够细心,即便是有人为了谋私利替考,一般会被查出来,最终让替考终止于作案之始。例如,甘肃天水替考事件的被发现就是细心的监考教师发现有考生写错了名字,随着对这一细节的继续查证,替考真相终于被揭露。然而,正如俗话所言,内鬼作祟,家贼难防,而我们要重点解决的正是内鬼和家贼问题。2006年,陕西省洋县个别教师出面组织部分高二优秀学生参加替考,2007年郸城县二高副校长赵振华伙同其他两名家长于高考前到北京寻找3名在校学生替其子女参加高考事件,都是内鬼作祟的例证。安徽省砀山县高考团伙舞弊未遂案中,教育局副局长、县招生办负责人、砀山中学的4名教师及县公安局2名派出所负责人都利欲熏心参与其中,而甘肃天水秦州区招考中心主任缑金海在收受1000元好处费后,居然给移民考生发放了准考证。谁能想到,一个招办主任,为了区区1000元好处就能无视公平、出卖权力、放弃原则?遏制高考替考等舞弊行为,我们要着重解决的就是这类人的问题。
而此次河南规模化替考事件,更是揭开了替考链条上高考组织实施者利欲熏心的真面目。央视的消息说,考试当天,考点的现场人员均被买通,即使看出“枪手”露出破绽也不阻止。央视披露的具体情况是:打点一个考场,去年起步是6万元,今年起步是7万元。只要有重金铺路,层层关系都能打点妥当。于是乎,一切制度失灵,一切电子仪器指纹验证无效,一切现场监考身份证验证、准考证照片与考生比对都形同虚设。再严密的高考组织实施制度面对内鬼作祟就这样化为乌有。
而从长治久安角度考虑,要根治主考和监考引狼入室,必须亡羊补牢,完善高考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必须对症下药,采取主考和监考随机分配机制。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就是,既能堵死替考和被替考以及组织替考舞弊活动者拿钱开路的大门,也堵死内鬼作祟的机会之门。这样的两扇舞弊门被堵死了,替考事件也许就可以极大地减少,维护高考公平不就不再难了么?(马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