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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首聘10名社会监督员 监督本科招生工作

2014年04月23日15:01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4月23日电(欧兴荣)昨日,中国人民大学正式聘任首届10名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10位人选由该校面向社会公开征选及本科生招委推荐产生。

社会监督员可独立监督招生工作

社会监督员拥有听取本科招生工作汇报、抽查招生工作执行情况、旁听会议、巡视考场及录取现场、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答复、监督调查情况、直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意见等多项权利;负有参加监督员工作会议、转达社会各界意见、撰写监督工作报告等基本义务。

2013年12月,经校招生、监察部门建议,中国人民大学决定以学校名义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本科生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今年初,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征选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中国人民大学监察部门负责人介绍,社会监督员主要从基础教育、教育研究、新闻媒体、法律界、企业界等行业或领域,具有相当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关心本科招生工作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普通群众中聘任。相关人选需热心社会公益,关心关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履行社会监督的能力,同时兼顾不同的个人职业背景,具有较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大多数监督员定居北京,便于行使监督权力,对于京外监督员,学校将通过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和相关措施为其行使权力提供条件。

推进阳光招生 招生决策层级提升为三级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雨露表示,推行社会监督员制度是规范和改进本科生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高校构建完善招生监督体系的探索,社会监督机制还需要吸纳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研究改进。同时,学校通过修订、完善招生制度及工作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等举措,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本科生招生工作,推进阳光招生。

目前,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决策层级已从二级结构提升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招生就业处”三级结构,学校出台《本科生招生工作规则》,并针对特殊类型招生、网上录取、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重要事项制定、细化、完善一系列管理办法。学校还拟于今年7月组织“网上录取开放日”,增强录取工作透明度。

附十名招生社会监督员

李迅 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校长、党委书记,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刘红(女) 人民网副总编兼教科文体部主任,人民日报社高级编辑

刘彭芝(女) 国务院参事,人大附中联合总校校长

宋鱼水(女) 全国妇联副主席(兼),海淀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光辉 昌平区委直属机关纪工委副书记、监察科科长

王衍行 中国银行协会副秘书长

吴玲玲(女) 民革党员,退休前任职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

许路阳 《新京报》记者

熊丙奇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闫乃之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责编:熊旭、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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