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共建生”这一入学方式被正式取消。今年本市还将启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将通过信息采集实现规范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1日至31日。
入学信息两系统全记录
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介绍,今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最重要的一个变化就是首次启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通过这两套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李奕表示,通过入学服务系统对学生信息采集和升学过程,以及最后学籍生成进行同口径对接,将为限制无序跨片流动提供机制保障。以往操作是:入学工作完成之后,由各个学校再整理学籍,在这个过程中,会给一些不规范者提供“可乘之机”,而这次学生在信息采集初始阶段和建立学籍阶段,各个环节都将实现可监控和可记录。
据悉,信息采集开放时间为5月1日-5月31日。4月底市教委正式发布系统的使用办法。
服务片区各区县需公布
北京市教委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针对社会关注的学校划片信息,此次在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区县要公布学校的服务片区。
凡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区县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各区县教委要在市教委统筹指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进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
招生计划各校不得私改
目前,本市2014年小学入学人数还没有明确的统计,但从趋势可以推测将比去年进一步增加,而在海淀、朝阳等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县,入学压力比较大。
李奕介绍,与中招和高招有计划招生数字不同,受流动人口等因素影响,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人数存在多变性,暂时无法实现招生数和计划数的一一对应。但为了使入学程序更加规范,从今年起,本市将在义务教育入学阶段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通过入学服务系统,由区县对学校招生行为进行严格的计划管控。由于流动人口变动或其他原因,学校招生计划需要增加或减少,必须向区县审批并上报到市教委备案后,才能在招生系统中再作调整。每个学校按照计划招生,不能随意调整计划。
小升初两种划片方式
根据市教委公布的文件,今年本市小学入学方式主要有:划片就近、民办学校、寄宿学校等;初中入学方式包括:划片、特长生、民办学校、寄宿学校等,其中划片分为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两类。
各区县小升初政策将
由区县制定和发布。其中,单校划片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接收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入学;多校划片学校,先征求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
对于家长关心的小升初“推优”入学这一方式是否仍会保留等问题,李奕表示,“推优”并不是全市统一的入学方式,仅在少数区县实行,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区县确定。
共建生被全面取消
今年起,在本市实施了近10年的“共建生”入学方式将正式取消。所谓“共建生”是具有北京特色的一项入学方式。国家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与名校通过“合作共建”,满足本部门职工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李奕表示,随着国家对基础教育投入增加,特别是对义务教育全面保障的实现后,学校也不再需要通过与资源单位合作来解决办学困难,随着国家对义务教育整体投入扩大,从学校办学条件,到教师工资绩效等都实行了国家全面保障,“共建”这一入学方式已经没存在的意义,它的时代使命已经完成。
特长生被严格控制
今年小升初中,将进一步规范特长生入学。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县招收特长生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招生学校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本市将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计划,要求到2016年,小升初特长生招生比例将降到5%以内。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地方不再增设该方式。
非京籍生需看“五证”
市教委表示,本市将做好非京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非北京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须持有“五证”。
包括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拿到“五证”后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李奕强调,对非京籍学生的就近入学,将首先以务工证的就近为主。如果这个区县给家长开出务工证明,其子女的入学也应该得到保障。此外,还有台胞子女、博士后子女等七类人子女按本市户籍对待。
□重点释疑
问:家长如何获取今年的入学政策,包括各个区县的政策?
答:2014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有一个公众服务的门户(将于4月底向社会公布),该门户上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届时可通过电脑和手机访问。
问: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条件是什么?
答:持有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
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证明。
问:我是外地户籍儿童家长,但符合北京市的按京籍对待条件,我都需要做什么?
答:此类家长需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进行登记注册,注册后填写详细信息并打印信息表。
问:外国籍儿童家长需要做什么?答:同样要进行信息采集,采集的信息请根据居住地区县教委公布的时间到区县教委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填写详细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
京华时报记者张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