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3月7日北京电(记者申宁 实习生韩东钦)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常务委员会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在今年政协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加强教育立法的提案》,他提到:依法办教育,依法管教育,是一个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完善立法,有法可依,是法治的基础与前提。
朱永新在提案中写到,纵观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教育立法工作,但在社会跨越式发展,环境日新月异的情况下,我国的教育立法,长期滞后于教育事业的发展,许多条文明显不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亟需修订完善。许多新时代中产生的新问题,更是迫切需要立法加以规范。《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六修五立”的教育立法计划: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考试法》、《学校法》、《终身学习法》、《学前教育法》、《家庭教育法》等法律。
对于教育立法的缺失,朱永新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调整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计划,把“六修五立”的教育立法工作列入本届人大的工作计划,确保在本届人大任期以内完成这个基本任务。
第二,对于“六修五立”没有包括的教育立法内容,如《国防教育法》、《中小学图书馆法》等,可以在相关立法时予以考虑先纳入部分内容,条件成熟时再单独立法。
第三,加强教育执法检查。有法不依,法律则形同虚设,需要引起充分警觉,加大落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