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18日电 (记者申宁)山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布督导公告,对在今年寒假期间违规补课的8所学校进行通报,相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补课行为进行了及时制止,责令校长做出深刻检查,并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据了解,1月16日,山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寒假期间禁止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紧急通知》。2014年2月12日至13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与太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抽调10名督学分三组对太原市68所中学执行“寒假期间禁止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从督查情况看,除部分学校有高三年级补课外,所有学校的高二以下各年级(含高二)没有补课现象。
寒假期间,山西省教育厅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接到学生或学生家长的个别举报电话,涉及学校21所。在接到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相关举报电话后,及时责成相关市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对高二以下各年级(含高二)补课属实的学校责令立即停止补课,有收费行为责令其立即退还,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经各市核实,举报属实的学校有8所,分别是灵丘豪洋中学、汾阳见喜中学、孝义新峪矿学校、临汾新立学校、洪洞新英学校、临汾开发区一中、五寨县第三中学、天镇三中。对以上8所学校,相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补课行为进行了及时制止,责令校长做出深刻检查,并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