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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社会监督员能成为招生的拐点

刘和平

2014年01月23日11:18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手机看新闻

记者从中国人民大学获悉,人大将首次推行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制度。社会监督员任期2年,有权听取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情况汇报,随时抽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执行情况,并巡视学校特殊类型考试或网上录取现场。(1月22日 北京晨报)

本来一所大学主动开先河建立招生社会监督员制度,将招生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人们完全应该为之鼓掌,但由于这一制度出台正是这所一流大学深陷招生腐败舆论漩涡中,人们对此举多少有些疑惑,担心这只不过是该校为弥补形象的一次危机公关行为,虚晃一枪罢了。人们希望人民大学这次推行社会监督员制度要做得名副其实,知耻而后勇,彻底告别招生黑幕,不要留下徒具虚名的遗憾;人们更希望人大推行的本科招生社会监督员制度能够成为阳光招生的拐点。

首先,在征选社会监督员的程序上必须绝对公开。就目前公开的信息而言,人大选聘社会监督员并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因为在人选问题上,除了公开征选之外,还有一条“或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推荐产生”。而后一条恰恰可能成为社会监督员依然是学校钦点的理由,那么所谓的公开征选,也就成为一个幌子。如果大学真的想将招生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就不该自己再圈定什么人选,而应该将所有的社会监督员名额全部交给社会,由社会予以定夺。至于社会是个体报名,还是社会团体推荐,那是社会的事。学校当然可以对人选进行审核,但必须充分尊重社会的民意。只有让社会对选聘社会监督员拥有足够的话语权,这样的社会监督员才能真正起到社会监督作用。

其次,要让社会监督员切实拥有监督的实权,而不是作为招生监督的摆设。构建这样的社会监督制度表明人大对阳光招生的积极态度。从理论上说,这样的监督机制无疑可以让招生更透明,可以从源头上遏制招生腐败,但能否真正有效还得看学校赋予社会监督员实权的程度。如果大学真的想用这个制度来强化监督责任,以防止招生黑洞,就会将招生的全部过程,包括方案制定、招生政策、招生人数、录取状态等各个环节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并通过社会监督员将招生的具体情况反馈给社会。为了消除不必要的误会,要经常向社会监督员通报招生资讯,主动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相关工作。一句话,必须给予社会监督员足够的务实的监督权,这样才能有监督的效果。反之,如果大学只想借助社会监督员的身份来弥补过去形式上的漏洞,聘任的社会监督员只是作为学校招生的传声筒,那么,所谓的监督只不过学校应景的花瓶,这样的社会监督员只会徒有虚名,这样监督制度对招生的公正公平就将毫无关联。

人民大学首次推行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制度,说明这所一流大学正在努力矫正过去招生存在的问题,想法堵住招生的黑洞。人们更希望所有大学都能够在招生中引入社会监督员制度,借助社会监督力量约束高校招生的权力。如果社会监督员介入大学招生工作能够成为阳光招生一大拐点,那将是惠及千万家庭的民生大事。

 

(责编:教育实习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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