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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申论预测试卷及解析【2】

2014年04月11日10:28        手机看新闻

3.“F县敬老院的老人精神普遍好,大家可以看到个个精神矍铄,神采奕奕,容光焕发。我认为这主要得益于该县敬老院建设规模大、档次高、环境美、服务好,管理规范。毫不夸张地说,F县敬老院已成为我市一道亮丽风景线。”日前,市长周以忠在F县召开的全市农村敬老院经验交流会上如是说。

大胆探索创新。F县大部分敬老院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长期实施“一乡一院”的敬老养老模式,敬老院面积小,房屋破旧,同时敬老院的服务员多是乡镇干部兼任,吃财政,服务好坏一个样,造成服务水平低下。为彻底改变这种被动局面,2006年,该县民政局局长李新军带领工作人员对各乡镇敬老院进行走访、调查,提出建设中心敬老院的初步方案。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无论是财力、物力,还是政策都给予倾斜。目前,该县已建成八里湾和城关两所中心敬老院,杜良中心敬老院即将竣工并将于2008年7月份投入使用,范村中心敬老院正在筹建之中。建成后的中心敬老院由县民政局统一管理,达到了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相统一,有效地解决了管理“断层”问题。

注重建管并举。该县把敬老院建设和管理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确保敬老院建设水平10年不落后。目前,该县16所敬老院中,省级敬老院5所,市级敬老院7所。为多方筹措资金,该县以县、乡政府投入为主,辅之以上级部门资助和社会力量捐助。2008年年初,县政府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130万元作为改扩建敬老院的启动资金。该县成立了中心敬老院管理办公室,下设服务站。为让老人在幽雅的环境中欢度晚年,各敬老院实施管理规范化、医疗专业化、服务人性化,健全完善了生活护理、卫生保健、膳食营养、安全防护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对敬老院的每一位老人建立了个人健康档案,设置医疗室、医药柜,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为老人定期例行体检,特别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重点看护,使老人小病不出院,大病早预防、早发现。

完善服务功能。该县十分重视丰富提高老人的精神生活,经常开展一些适宜老人的健身比赛、联欢会,既增强老人体质、提高免疫力,又活跃文化生活。与此同时,强化了“两个服务”。一是该县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一些中小学校经常组织人员到敬老院为老人们洗衣、晒被,帮老人们打扫卫生。县民政局文艺队定期到各乡镇敬老院进行巡回表演。县乡卫生部门定期为老人开展送药义诊活动。二是各中心敬老院工作人员对“五保”老人以“待似父母、情同亲生”的工作理念,真心实意地为“五保”老人搞好服务,使他们吃得好、住得好、穿得好、玩得好,安度晚年。

4.上世纪80年代,国家将独生子女政策定为基本国策。30多年过去了,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已迈入老年或者即将迈入老年,养老压力正在一步一步逼近他们的生活。他们被形象地称为中年“夹心层”。张玲是典型的“夹心层”,孩子的养育和教育、长辈的养老和医疗已经将她和丈夫压得喘不过气来,到哪里去节省养老的投资呢?

“等我老了,就去养老院。”“老人病倒了,让孩子请假不上班照顾,这样可取吗?”每谈到养老问题,在医院工作的55岁的张志峰就反问老伴。和同事一块探讨养老时,张志峰总想起一则报道:有个独生子,在北京一国企工作,父亲生病住院,母亲在给父亲送饭时摔伤,无奈之下,孝顺的儿子辞职回家照顾父母。妻子不太理解他,和他离婚了。多年后,父亲去世,他和生病的母亲一直艰难度日。

同事也感慨,如果他雇人照顾父母,如果他把父母送到养老院,如果有更完善的养老机制,也许这样的事儿可以避免。

父母生病时,80后独生子女白天忙工作,晚上忙陪护。张志峰深感80后独生子女的压力。他只有一个20多岁的女儿,正在读大学。女儿将来想在哪个城市工作,他打算顺着她的心意。可当他老了,他真要去养老院吗?没法把养老完全寄托在子女身上,不是他们没孝心,实在是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养儿防老”是中国人的传统养老观念。但如今到了21世纪,这种养老模式已经不再现实。在“只生一个好”的政策鼓励下,孩子从小是父母和祖父母“手心里的宝”。中国的父母特别心疼孩子,从怀孕开始,到吃奶粉,上托儿所,上小学、初中、高中,为了“不输在起跑线上”,给孩子请昂贵的各类家庭教师时,从不“手软”,全都是倾尽全力。对于一般工薪家庭而言,除了按揭住房还款,孩子就是最大的开支,每月家庭基本开销中一半以上花在孩子身上。

中国夫妇把大半生积累的财富都贡献给了孩子。把孩子养到结婚(25岁至30岁者居多)后,夫妻双方也离退休时间不远。同时随着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大大延长,社会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剧。如今四五十岁的中年人,膝下都只有一个孩子,靠子女保障自己退休以后的生活,让成年后的子女分担自己的养老压力,可能性已经越来越低。

5.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实现农民的老有所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存在,我国农村的养老方式仍然是传统的家庭养老,以农民子女扶养与农民个人自养相结合的方式为主。随着社会变革进一步加剧,传统养老方式受到越来越大的挑战,农村很多地区的老年人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

我国农民的养老保障曾经世代以土地为中心。改革开放推动我国不断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农民拥有土地的数量因此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递减。

人口流动性增强和社会价值观转变,使得更多的农村年轻人到外地独立谋生,以至于不能够切实地承担起扶养老人的责任。越来越多的农民独生子女将形成“四二一”的家庭格局,一对夫妇可能赡养4个老人。农民子女的养老负担逐渐演变成突出的社会问题。目前,农村老年人自养比例逐渐上升。他们年老体衰,生产经营能力很低,导致生活质量不断下降,已经沦为农民群体中的弱势群体。

我国农村已经完全进入老龄化社会。农民老年人队伍数量庞大,不仅影响他们自身的生存质量,而且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重大人口因素。

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需要大量的农村人口,特别是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农村青年进城务工搞基础建设。而城镇户籍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松动,促进了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村家庭养老提供了经济支持。但是,长期的聚少离多所带来的“空巢家庭”和“代际”分化,造成了农村人口结构老化,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失去了依托。在此情景下,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并没有得到好转,而是面临着更多的新困境。

在我国农村,赡养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年人,多年来实行的是以五保户和养老院为主要形式的集体养老制度。集体养老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物质丰富和管理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的整体负担,但也削弱了县乡两级的财政实力。村级集体经济趋于瓦解,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又相当有限,致使原来由乡镇统筹和村级集体经济负担的部分五保户和其他一些农村贫困对象失去了救济保障。

从总体上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人口覆盖范围有限,保障水平低。已有的保障措施具有应急性,缺乏制度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相比,与农村居民发展的需要相比,与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在很多地区,多数农民缺少社会保障。部分失地农民“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生产生活、子女就学等得不到政策扶持。失地农民大量转化为城市贫民,已经影响到城乡社会稳定。

以2000年为例,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占中央财政的总支出,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我国只有10%左右,而这10%也主要用于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占全国人口80%的农民,仅占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总数的11%;占全国人口20%的城镇居民,却占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总数的89%。城镇社会保障的覆盖率达到91%,而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率只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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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荣志卉(实习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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