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17日電(歐興榮)教育部今天在官網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自2015年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
《意見》明確了自主招生考核的日程表,即明年2月底前,試點高校發布年度自主招生簡章﹔3月底前,考生完成報名申請﹔4月底前,試點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審核,確定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並進行公示。6月7日、8日,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6月10日至22日,試點高校完成考核,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及優惠分值,並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
《意見》還指出,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高考成績后,組織本省(區、市)有關考生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願,原則上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前完成自主招生錄取並進行公示。
工作流程圖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負責人透露,作此安排介於三點考慮,有利於選拔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維護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確保現行高考錄取進程不受影響。他表示,自主招生高校考核如果安排在高考出分后進行,高校或根據高考成績設定門檻,部分有學科特長但高考成績稍低的學生可能被擋在門檻之外﹔而且近年來部分考生家長追求自主招生“優惠分值”目的性增強,高校給予的“優惠分值”利害性加大,防范營私舞弊和權力尋租風險的壓力增加﹔此外,如果出分后考核,須將全國各省整體錄取開始工作時間推遲2周左右,勢必會增加全國考生錄取等待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