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8日電(歐興榮)備受關注的“復旦投毒案”二審庭審中,辯方法醫証人胡志強稱,黃洋死亡原因是爆發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而非投毒,此觀點引發了輿論熱議。記者為此採訪了北京協和醫院ICU病房的一位臨床醫師,他表示黃洋因爆發性乙肝致死不是沒有可能,需要看看他之前有沒有乙肝史,住院時體檢報告很關鍵。
辯方法醫証人胡志強庭審提出分析意見稱,黃洋是爆發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急性肝壞死,多器官衰竭死亡。他說,乙型爆發性肝炎死亡和林森浩投毒可能是獨立的事件,“現有証據沒有支持黃洋是二甲基亞硝胺中毒致死。
爆發性肝炎又叫急性壞死型肝炎,臨床上亦稱急性重型肝炎。多數由慢性肝炎引起,臨床上多以慢+急性重型肝炎與急性重型肝炎作為區分,或是直接以慢性重型肝炎作為區分,尤其以乙型肝炎引起的急性重型肝炎最為多見。
該醫師表示,爆發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在臨床上比較少見,得此病症者一般都有較長的乙肝病史,突然出現勞累過度、飲酒過度,或者服用其他藥物都有可能誘發。黃洋是否中毒住院后,突然病發?他認為這要看他是否之前有乙肝病史,身體虛弱,中毒后誘發病變,所以住院時的身體檢測很關鍵,需要看下當時的報告才好判斷。有沒有可能之前沒乙肝史,住院后突然罹患爆發性乙肝致死?他笑了笑說,這種可能性他不敢說沒有,隻能說微乎其微吧。對於黃洋有沒有可能中毒入院后,服用其他藥物誘發該病症,他認為不太靠譜,現在醫學這麼發達,病人服什麼藥都有劑量和配方,不要把醫生想得太弱智了。
案情回顧:
復旦投毒案是指2013年4月上海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研究生黃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的案件。該案件發生於復旦大學楓林校區中,犯罪嫌疑人為被害人室友林森浩, 投毒藥品為劇毒化學品N, N-二甲基亞硝胺。2014年2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4年12月8日進行二審,被告人林森浩的上訴狀否認故意殺人。
- 檢方稱林森浩的辯護不能支持 望法庭維持原判
- 復旦投毒案二審歷時13個半小時 結果未當庭宣判
- 質譜圖成復旦投毒案辯論焦點 辯控交鋒激烈
- 復旦投毒案林森浩:我沒什麼價值觀 缺乏勇氣坦白
- 復旦投毒案二審:林森浩否認故意殺人稱系惡作劇
- 復旦投毒案辯方法醫証人:黃洋死於爆發性乙型病毒性肝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