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8日电(欧兴荣)综合新民网、东方网消息,复旦投毒案二审经过漫长的近13个小时庭审,仍然没有结束。检方庭审最后阶段对本案的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回应,包括毒物是不是二甲基亚硝胺,对侦查实验的笔录和录像质疑等,并表示林森浩的辩护不能支持,希望法庭维持原判。
对毒物是不是二甲基亚硝胺,检方认为,与案件有关的场所和人体体内都发现了二甲基亚硝胺;林森浩是到案后先做了有罪供述后,再取得了相关毒物证据;尽管是非法生产的毒物,但生产时间很长,销售也不止一批,销售者也证实毒物含二甲基亚硝胺为99%。而毒物含量到底有多少,林的供述与证人证言确有不一致,但双方对于购买、试验、试验后放置地点等关键情节都能相互印证。
关于辩方对侦查实验的笔录和录像质疑,检方表示,林森浩在确认毒物数量等时,侦查人员没有任何示意,林也可以自如地数次减少毒物数量。
检方称,由于黄洋投毒的饮水桶和饮水机在事发后被清洗,所以无法测出二甲基亚硝胺的剂量。检方认为药剂量是一个伪命题。
检方指出,本案鉴定作出了黄洋符合N-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我们认为是充分的”;同时指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黄洋死亡与暴发性乙型肝炎有关。因此检方认为重新鉴定没有必要。
而林森浩到案后一直强调作案动力是“恶作剧”。对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有相关证人,应该是客观存在的。”而对于“怀恨在心”,检方认为是一种不满、不认可,“投放巨毒行为客观上也体现了他的怀恨在心”。检方强调,林的“恶作剧”、“玩笑”确实有相关证据佐证,但他把其作为动机,“我们认为得不出这个结论”,更无法得出林“是为了伤害不是为了杀害”。对林森浩的这一辩解检方表示不予支持。
检方还表示,被害人家属多次致电检方要求维持原判,且林森浩在上诉澄清中未提供更多证据,因此综合各因素希望法庭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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