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14日電 (趙英梓)2015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於今日發布,從2015國考公告中,我們可以看到考試政策並沒發生重大變化,但在細節要求上更加嚴謹和明確,下面記者為考生詳細分析本次考試的招考變化。
變化一:離校未就業畢業生見習經歷不算基層經歷
2014年公告: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015年公告:未提及
2015國考公告隻限定為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10月。
這一變化說明招考單位對於基層工作經驗的重視,本身在校生參加見習時間較短且接觸工作不深入,並不能定義為真正的工作經歷,國家更希望應屆生畢業后能夠真正下到基層進行實踐,再將實踐經驗用於之后的工作中,這也與國家鼓勵大學生下基層的政策相統一。
變化二:個別職位對進入面試的調劑人員要求更嚴格
2015年公告:個別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低於3:1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或者招錄機關在面試公告中確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2014年公告:未提及
此項規定顯示個別職位對於調劑人員的要求更加嚴格了。記者提醒考生,切勿因增加了要求就對調劑感到畏懼,考生隻要認真備考,脫穎而出指日可待,建議考生在報考的時候選擇服從調劑,以增大成“公”幾率。
變化三:公示期調整為5個工作日
2015年公告: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准考証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014年公告: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准考証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2015國考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環節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較往年減少了2天,考生須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