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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填報高考志願 知彼必知六個方面

2014年05月14日14:37        手機看新聞

第二章 知彼必知六個方面

所謂知彼,是指考生應盡可能獲取大量的與自己高考報考相關的招生信息。概括其主要方面,就是把握招生形勢、解讀招生政策、透視招生計劃、篩選目標學校、破解專業密鑰和正確處理八大關系。簡言之,知彼必知六個方面。

一、把握招生形勢

高考招生形勢主要指全國各省(市、區)招生總量與考生總量的情況,以及各批次間招考總量之比﹔當然還包括近幾年招生錄取改革的一些重大舉措、一些新的管理辦法。考生和家長把握了高考招生形勢,就能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從而高屋建瓴,從長遠計議、從全面考慮、從多方尋求,力避短視偏見、囿於一點、逞一時之勇、圖一時之快。簡言之,有助於整體把握填報高考志願的原則和方向,避免主觀臆斷、草率決策。

(一)招生錄取改革有哪些重大舉措?

1.招生簡章改為招生章程。2002年,教育部出台了一項重大舉措,將以往沿用多年的招生簡章改為招生章程,並強調必須予以公布,還對其主要內容作了詳細規定。由招生簡章改為招生章程,雖然隻有一字之差,但對考生填報高考志願的作用卻非常大。這是因為,招生簡章僅介紹報考的一般性內容,而報考的核心內容(錄取規則等)是不公開的,可招生章程就不同了,錄取規則等招生信息是其必須公開的主要內容。對於錄取規則中“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分數級差、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這些具體的規定,廣大考生及家長應該予以充分利用,在此基礎上掌握報考新技巧,使得自己的高考志願能夠填得好、報得巧。

2.《體檢標准》改為《體檢意見》。2003年,教育部又出台了一項重大舉措:與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制定了《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替代使用多年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准》。這是為什麼?其不同點又何在呢?

針對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社會文明程度進一步提高、我國高等教育開始進入大眾化階段,以及大學生就業已實行雙向選擇的實際情況,原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中實行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准》已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為此,在充分征求高等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教育部在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中,將以往多年沿用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准》(以下簡稱《體檢標准》),修改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體檢意見》)。

《體檢意見》與《體檢標准》相比,具有五大不同點。① 進一步放寬了對患疾病或有生理缺陷者的錄取要求。除患有傳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臟病、高血壓等無法完成學業的疾病及學習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外,對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隻要不影響專業學習和其他學生,錄取時一般應不受限制。② 對原體檢標准規定患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錄取的專業進行了調整。明確了由於所患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專業培養方案完成學業的錄取受限專業﹔對患有不影響專業學習的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但今后對在該專業領域內就業可能有影響的,提出不宜就讀專業的指導性建議,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報專業。③ 由於視力及肝功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等學校可限定部分專業不予錄取。④ 對肢體殘疾、不影響專業學習,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學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⑤ 高等學校應對入學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3.出台體檢補充規定。在2010年,教育部、衛生部聯合下發了《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對普通高校招生入學身體檢查中涉及乙肝檢查項目方面進行了調整。一是取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中對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面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的限制﹔二是取消乙肝項目檢測,即乙肝病毒感染標志物檢測,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體、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體、乙肝病毒核心抗體和乙肝病毒脫氧核糖核?酸檢測等,俗稱“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繼續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ALT,簡稱轉氨?)檢測作為體檢項目。如果受檢者轉氨?正常,不得進行乙肝項目檢測﹔如果轉氨?異常,可進一步明確診斷。

這些改變既是深入貫徹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有力行動,更反映了社會的進步和教育改革的深化。(咨詢熱線:13240239147 銷售熱線:010—65258589)

4.實施“陽光工程”。2005年,為了進一步規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平、公正,教育部決定在高等學校招生工作中實施“陽光工程”。這是新形勢下綜合整治招生環境、辦好讓人民滿意的高考的一項重要舉措。其主要內容是:依法管理,從嚴治招,進一步完善高校招生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內容,嚴格要求,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六公開”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具體是:“(一)招生政策公開。(二)高校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公開。(三)招生計劃公開。(四)錄取信息公開: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考生統考成績和錄取結果查詢辦法,本省統考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及錄取時間安排,各錄取批次內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等學校分專業計劃缺額數,各批次錄取工作結束后有關高等學校的統考錄取人數及錄取分數線﹔高等學校公布本校錄取結果查詢辦法,本校分省分專業統考錄取人數及錄取平均分。(五)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六)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

為確保“陽光工程”目標的實現,教育部規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高等學校和全體招生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不准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准採取任何方式影響、干擾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協助、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的非法招生活動,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現金、有價証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與招生錄取挂鉤的任何費用。對有違規收費、擅自突破本校招生規模、不經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擅自錄取考生等行為的高等學校,一經查實,主管校領導要立即停職檢查,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的審查、處理﹔違規錄取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將不予學歷電子注冊﹔對協助、參與非法招生活動或向考生違規收費的招生工作人員,將嚴厲查處, 觸犯法律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不准”外還應增加一個什麼不准?“六不准”的規定很有必要,但由於高校招生工作人員隨意承諾錄取考生的現象已成愈演愈烈之勢,給一些考生帶來了抱憾終身的傷害,給實施“陽光工程”也帶來了負面作用。因此,筆者建議增加“一個不准”,即高等學校的招生工作人員不准承諾錄取考生。

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實施“陽光工程”,避免了招生背后寫條子、通路子、找關系、開后門等不正常的暗箱操作,其好處是:從大的方面看,維護了受教育權利、防止了腐敗、穩定了社會、完善了高校自我約束機制﹔從小的方面看,考生不必再考慮招生背后寫條子、通路子、找關系、開后門等不正常的暗箱操作,而為保險在高考志願填報學校和專業時多留余量了。

5.推廣平行志願。 2008年,我國開始在部分省份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改革。 2009年初,教育部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確要求:“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改革是教育系統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落實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願填報風險,進一步提高考生志願滿足率和滿意度的有效措施。在湖南、江蘇、浙江、上海、安徽、遼寧6個省市實施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的基礎上,2009年新增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廣西、雲南、貴州、四川、寧夏10個省區進行改革試點。各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招辦)要加強調研,認真制訂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改革實施方案,科學、合理地安排考生志願(包括征集志願)填報方式、時間、辦法及錄取工作流程。加強政策宣傳,指導考生合理填報高考志願。”這樣一來,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改革就在全國大部分地方展開了。在2011年和2013年,新增加的平行志願改革試點省份。至此,全國實施平行志願的已有省市區。在2014年,北京市也有可能實施大平行,希望廣大考生和家長密切關注當地有關平行志願的“續曲”。(有關平行志願的常識與報考技巧,請見本書快速入門篇中的平行志願部分。)

(二)應了解全國及各地招考的哪些情況?

1.怎樣正確看待全國的招生形勢?

(1)招生錄取率不斷上升。2008年,全國高考報名人數共計1050萬名,比上年增加約4%,考生人數是歷年來最多的一年﹔招生計劃599萬名,比上年增加5%,錄取率為57%。2009年,報名人數共計1020萬名,雖比上年有所減少,考生人數仍超過千萬﹔招生計劃630萬名,比上年增加5%,錄取率為61.76%。2010年,高考報名人數957萬余名,招生計劃657萬名,錄取率68.65%。2012年的高考報名人數為915萬名,比去年減少2%。全國平均錄取率為75%,比去年增加近3個百分點。2014年的高考報名人數仍會略有降低,普通本專科招生計劃的增幅繼續比上年有所降低是肯定的,甚至出現持平的情況也是很有可能的。但錄取率應會進一步有所上升。

(2)各地錄取率不均衡。隨著全國招生錄取率的不斷上升,許多地方的錄取率已接近或超過80%,有的地方,如海南省、上海市、黑龍江省、遼寧省、北京市等地的招生錄取率已接近90%或超過90%,可是,還有的地方如西藏自治區的錄取率僅為60%左右。問題的關鍵在於各地各批次的錄取極不均衡,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地第一批次(重點本科)所佔的比重比較大,而河南、安徽等地還不及北京、上海的三分之一。

(3)大學生就業形勢不容樂觀。雖然2010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率為72.2%,同比上一年增長4.2個百分點﹔實現就業人數455.6萬人,同比增長40余萬人。但是這兩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規模超過700萬人,每年遞增30萬人,有100∼200萬高校畢業生不能就業,這不能不說就業形勢非常嚴峻。因此,考生高考的目標就不能僅僅是上大學,最起碼是能上一所有利於就業的大學與專業。從這個角度看,高考招生的形勢還是非常嚴峻,廣大考生和家長都務必要清醒地看到這一點,不要片面地、草率地填報志願。

2.應詳細了解本地招生的哪些情況?由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實行屬地化管理並負責組織實施,所以,詳細了解本地區當年招生的具體情況比了解全國的高招形勢更為重要。那麼,應詳細了解本地招生的哪些情況呢?

(1)本地區當年招生計劃。如今年共招生多少人?其中文史類、理工類(有的地方包括外語類)、特殊類(包括軍警、國防生、藝術生、體育生等)各招多少人?本地區院校共招多少人?外地院校在本地區共招多少人?每一類院校(重點、一般、大專)各招多少人?與往年相比,今年的招生人數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

(2)過去(至少前三年)本地區新生錄取形勢:每年的錄取率是多少(每年有多少考生參加了高考,錄取了多少人)?每年本地區文、理、特三大類各錄取了多少人?

(3)文、理科考生的比例。如果存在對文、理科考生比例失衡問題,則應引起重視。據了解,按照我國文、理科專業設置及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文科生比例控制在29%左右比較合理。可是我國有些地方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即文、理科考生比例失衡,甚至是嚴重失衡。如河北省2010年高考報名總人數為50.3萬人,普通文科考生比例高達39.98%(該省2009年文科考生比例高達41.12%)。這種文、理科比例嚴重失衡會導致什麼結果呢?該省2009年本科一批次錄取中,文科生錄取率僅為2.75%,而理科生則達到8.41%﹔本科二批次以上文科錄取率為9.25%,而理科則達到19.97%﹔本科三批次以上文科生錄取率為16.4%,而理科生錄取率則為31.08%。由此可知,理科生的錄取率要大大高於文科生。

文、理科比例失衡最嚴重的無疑是江蘇省。由於其高考10年6改,尤其是2008年的改革方案存在選測科目等級不匹配的問題,等級劃分標准缺乏科學性、公平性等問題,從而造成實際選科符合要求的生源和招生計劃不匹配,導致分班時選擇文科的學生多過理科的兩年文理倒挂現象 。即便到了2010年,該省普通文科考生比例仍有41.29%。在這類文、理科考生比例失衡的地方,考生尤其是文科考生一定要高度重視。(張藝執)

來源:《2014高考志願填報勝經》

 

(責編:劉霽(實習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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