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8億是什麼概念?如果將這些錢都用於教育,將會惠及多少孩子和家庭,將會讓多少大山中的孩子看到更多的希望,將會讓多少農村地區的教師有機會到城裡接受培訓、增長見識?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剛剛發布的《2013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報告》,據不完全統計,近兩年部分省份通過開展均衡督導評估,共督促地方追補義務教育經費438億元。其中,追回“三個增長”欠撥經費113億元,追回擠佔挪用教育費附加、轉移支付等經費9億元。
將每一分該花在教育上的錢都花在教育上,將每一分該惠及到孩子身上的錢,都實實在在地惠及到孩子身上,這正是我國於2013年啟動的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督導評估認定工作的目標之一。
眾所周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努力實現所有學齡兒童少年“上好學”,是黨和國家在新的歷史時期對義務教育發展提出的方向性、制度性要求。而如何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目標和任務,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推動機制,為此,教育部專門決定,將開展督導評估認定作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抓手,在全國建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制度。
通過國際經驗比照,我們得知,加強教育督導是世界教育強國的通行做法,也是衡量一個國家教育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
通過回望歷史,我們發現,作為《教育法》規定的基本教育制度之一,教育督導在保障我國教育改革發展,特別是保障“兩基”歷史任務完成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通過2013年的督導報告,我們看到,通過督導評估,政府作為教育第一責任人的職責進一步明確、教育投入在實實在在地增加、辦學條件切實得到改善,當前義務教育階段存在的補課、擇校、收費等方面的熱點、難點問題也在一天天地逐步解決。
歷史和實踐已經証明,教育督導是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機制。
當然,如何通過教育督導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進一步理順教育督導機構職能與教育行政管理職能的關系,逐步建設一支能充分適應現代教育督導工作任務的各級督學隊伍,進一步完善督導評估標准體系……
教育事業崇高神聖,教育督導任重道遠。我們有理由相信,教育的明天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