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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诉邹恒甫案二审维持原判 邹表示不服

2014年12月23日11:36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申宁)北大诉邹恒甫名誉侵权一案,今日上午在北京一中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此,邹恒甫在微博上表示对判决不服。

2012年,邹恒甫发微博称北大教师“淫棍太多”,与餐厅女服务员存不正当关系,随后被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海淀法院一审要求邹恒甫停止侵权、删除侵权微博并赔礼道歉,邹恒甫对此不服提起上诉。

今年12月9日,该案二审开庭。庭审中,邹恒甫方提交了两个新证据,一个是北大女留学生与余万里的相关报道,二是北京大学对余万里处理的公告。

二审法院认为,学校本身即是以师生为主体形成的场所,对于教师或学生,尤其是不特定师生的评价,必然影响学校本身的名誉。鉴于邹恒甫发布的微博使用了淫棍、淫荡等字眼,符合侮辱行为的构成要件,其在诉讼中又一直没有提供证据证实自己的微博,因此认定其构成侵权。

二审判决后,邹恒甫在微博上表示对此判决不服:“我不会向北大道歉,但我会支付法庭在各个媒体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的广告费。谢谢大家对本民事纠纷案两,三个年度的关注。”

(责编:熊旭、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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