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昨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今后,贵州籍人员在省外见义勇为的,都将获得抚恤优待和社会保障。譬如,见义勇为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等,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享受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就读、住房等保障。如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参加中高考可以给予一定照顾加分。(来源:《贵阳晚报》)
教师点评
为了弘扬社会正气,对见义勇为者本人,进行怎样的精神或物质奖励都不为过。但是不是“封妻荫子”只要有一人见义勇为,全家受益,甚至对其子女升学也要“格外照顾”进行加分奖励呢?笔者认为此举非但不妥,而且也有违公平,值得商榷。这与其说是鼓励更多的人见义勇为,不如说是鼓励更多的人,为子女去“见利勇为”;这其实是对见义勇为作功利主义的误导;这还可能人为地制造了另一种不公。所以该行为需慎行。□文/赵志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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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林露、熊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