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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证留钱 "没有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引争议 

2014年01月15日10:46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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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15日电(熊旭 实习生潘金洁琼)我们常能看到丢失钱包的人在各大社交网络贴出的“找钱包”公告,上面往往写着“钱我不要了,只求寄回证件”。几天前,在某高校学生谢同学身上,这事竟成真了。丢失钱包的她收到一封来自捡钱包者匿名信,拾到钱包者说,自己家境困难,没有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但鉴于补办证件麻烦,愿意归还证件。网友展开大投票,“拾金不昧”再成热点话题。

据了解,钱包里有谢同学刚取出的现金1000余元,更令人着急的是,钱包里还有其他证件,由于正值期末,买火车票需要身份证,学生证,这无疑给谢同学带来了麻烦。本以为,钱包就找不回来了,但没想到几天后丢失的证件被寄了回来,中间还附了一封匿名信::“首先,真心请求你的原谅!是这样的,我于前几日中午在学堂路上捡到了你的钱包,因为里面有现金,而且觉得‘即使不还也没有人会知道’,所以迟迟未归还给你。原谅我没有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但适逢考试周补办这些证件想必又让人焦头烂额,同为学社我非常不愿意给你造成麻烦,所以考虑再三决定以匿名的方式还给你。钱包里的证件和卡(包括卡里的钱)我都分文未动,只留下现金,一来前几天我已经买火车票花去了部分,二来我来自小城市,家境很困难,这些钱确实可以解燃眉之急,期末可以不再向家里要钱。想必你一定是家庭条件不错的女生,也不会在乎这几百块吧。非常抱歉!!!请您和您的家人体谅!”

对此,谢同学回应,会把这件事当个教训看,并对拾到钱包者隔空喊话:“那一千多块钱拿去用吧,不过我真不是‘不在乎这几百块钱’。那是我刚领回来的生活费,还没来得及存。确实我应该没有你困难。”

此事已经披露在网上引发热议,一种观点认为:家里困难不是可以随意动别人钱财的理由,侵犯别人财产就是错误的,这完全是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的节奏。

另一种观点认为:反正都是丢了,在已经损失的基础上,还幸运的拿回了银行卡和证件,避免了补办的麻烦。

网友孙珂说:“捡钱包的人如果拿了现金,即使归还了证件,依然触犯了法律,捡钱包的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这属于偷窃行为!”

但网友轩永磊却认为:“首先绝大多数人都不会还的,全民都有拾金不昧的道德,我是不信的,在你为证件着急的时候 你还在意这些吗?”

有网友在网上组织了事件观点大投票,截止到目前,共有1523名网友参与投票,超过1000人支持“拿回证件和钱包也算失而复得”观点。

(责编:潘金洁琼(实习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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