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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之区别

2014年01月20日15:51        手机看新闻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际是同一个资格制度,没有差别。前者是总称,后者分类称谓。

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首次从国家制度上将社会工作者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范畴,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正式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为评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的主要方式和社会工作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水平的主要手段。在1994年我国最初建立资格制度,称谓为: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两类,在后来发展为职业水平类和准入类资格两类,均总之为职业资格制度。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是由人社部组织的,一年考两次(五月和十一月)是原来劳动部(人社部)技能鉴定中心做的考试(该中心主要以工人技能人才为评价对象)。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一年一次六月)是原人事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做的考试(该中心主要以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为评价对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是2008年首次在全国范围内举行的一种针对社会工作者进行能力甄别的级别考试,合格者可以获得由国家认定的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简单一句话:一个是蓝领的“社会工作者”,一个是白领的“社会工作者”。

来源:京佳教育

(责编:实习生 王永战、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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