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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社会热点—叫停“霸王条款”

2014年03月21日09:12        手机看新闻

【背景材料】

“特价商品概不退还”、“卡内金额过期作废”、“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这样的理由将无法成为商家的托辞。上海工商部门近日对商业购物、旅游、衣物清洗、预付卡消费等四个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清理,叫停20条“霸王条款”。

【解析】

在当今社会“霸王条款”依然盛行,尤其是在一些垄断行业和服务领域愈演愈烈。“包间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设开瓶费”等霸王条款在餐饮行业普遍存在,或许开始只是个别餐企的不合理行为,久而久之的放任自留,以及经营者对利润最大化的追逐,已然让这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愈演愈烈。不过令广大消费者庆幸的是新消法的出台明确禁止了这些霸王条款。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叫停“霸王条款”,值得喝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待。

首先,“霸王条款”之所以霸道,除了一些商家无视法律和社会正义之外,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是“霸王条款”长期横行的根本原因。这次,上海开展专项清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据属地监管的原则,督促指导经营者限期整改。经营者也应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消除“霸王条款”,依法规范自身订约行为。对于拒不改正的经营者,上海工商局将依法予以监督处理。如此一来,我们相信,某些场合消费者花钱买气受,遇事自认倒霉的状况会得到改观。

其次,叫停“霸王条款”,不仅保护消费者权益,也利于商家自身的长远发展。“霸王条款”的关键词就是替自己免责,与日趋成熟的消费市场格格不入。如果商家不是更多地考虑如何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而是把精力放在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上,却无视消费者的利益,这样目光短浅的企业肯定也走不了太远。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有了充分的市场竞争,消费者可以对产品和服务进行自由选择,在这种情况下,谁再抱着“霸王条款”不放,谁就会失去消费者。

最后,如今上海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叫停20条“霸王条款”,分别存在于店堂告示、旅游合同、干洗凭证和消费卡等。以及刚出台的新消法,能够起到督促管理的效果。当然要想真正的消除这些霸王条款,有待于执法人员的积极参与和经营者的经营理念的转变。同时,希望相关单位做好监管的职责,不要让这新的法规成为一纸空文。 

来源:京佳教育

(责编:荣志卉(实习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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