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19日電 (趙英梓)今日,上海市政府發布《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方案》提出,2017年起高考成績總分滿分66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70分。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在計入高考總分時,由五等細化為A+、A、B+、B、B-、C+、C、C-、D+、D、E共11級,分別佔5%、10%、10%、10%、10%、10%、10%、10%、10%、10%、5%。其中,A+為滿分70分,E計40分。相鄰兩級之間的分差均為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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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英梓、熊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