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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跪求學”事件如何善后

2014年08月04日10:22    來源:半月談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獨家]“下跪求學”事件如何善后

  據8月3日的《北京晨報》和《中國青年報》報道,近百名來自遼寧各地的高考生家長已苦苦等待6天,其中一些家長甚至跪在遼寧省教育廳門口,希望給孩子“討一個說法”。但他們的夢想看上去是要破滅了,因為遼寧省教育廳已明確答復,由於沈陽音樂學院擅自違反有關規定招生,這些考生未能被錄取完全是由沈陽音樂學院造成的。

  對省教育廳的定性,沈陽音樂學院招辦負責人倒也承認,說造成這次事件是學校在招生計劃協調上出現了錯誤,過去計劃可以跨專業調整,也可以把省外計劃調到省內,今年都嚴格禁止了,他們是“犯了經驗主義錯誤,還是根據往年的慣性和習慣在工作”。

  果真只是“犯了經驗主義錯誤”嗎?當沈陽音樂學院還想照往年的辦法行事時,被省教育廳否決了,依據是今年2月12日省教育廳和省發改委聯合印發的通知精神。而從報道中可以得知,今年4月乃至5月,這所學校還在以違背這一精神的違規方式招生。是學校不知道有這樣一個通知嗎?還是明知故犯,抱著僥幸心理以為可以涉險過關?

  如果報考這所學校的考生在這個事件中也有過錯,則又另當別論。但省教育廳負責人明確表示,“考生在這件事中沒有過錯”,是學校的違規招生造成了這些考生落榜的后果。對學校違規招生調查處理是必要的,問題在於,時間不等人,招錄工作不等人,當地藝術類考生第三批本科院校迄今也錄完了,這些沈陽音樂學院的“落榜生”如何安置呢?一位家長說:“我拿著一本的成績去上個大專可能嗎?”我們要問的則是,讓毫無過錯的考生拿著一本的成績去上個大專合適嗎?難道要讓考生為學校的違規行為承擔責任嗎?

  學校違規招生導致的“下跪求學”事件如何善后,對當地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是個考驗。考生既然沒有過錯,那麼他們主張的權利就應當得到支持。如果建議沈陽音樂學院接收這批考生中的成績合格者,看起來很荒唐,但未嘗不是一個思路,不過前提是務必嚴肅處理校方責任人。倘若誰認為考生和家長是違規行事的“堅強后盾”,那麼就一定要讓他付出代價。假如此路不通,那麼在追究責任人的同時,根據考生的意願加以調劑,並考慮讓學校對考生給予適當賠償。

  無論怎樣處理,考生都不能成為違規招生事件中的犧牲品,更不能成為無人管顧的“棄兒”。老實說,無辜的他們在這次違規事件中已經受到了傷害。

(責編:牟虹(實習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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