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從合同法的角度來看,這事很簡單。學生報名是邀約,學校錄取書就是承諾回執。既然合同已經達成,怎能因為缺貨,合同就失效了呢?
涉事的廣東省對外貿易職業技術學校,難道負責人會是法盲?
違法在先,造成學生重大損失在后。這所學校的負責人到頭來竟連謊也圓不好。據稱,這只是一個誤會。因為學校床位確實太緊張了,所以,才建議考分比較低的孩子,做好兩手准備。
那麼,這個兩手准備是怎麼個准備呢?床位不夠,住校還是跑讀,這是兩手﹔招錄還是拒收,那可是 另外兩手了。這兩者的區別,實在太大了。
招考辦信誓旦旦,不准不錄取。委屈之下,校方負責人也吐了口,原來,校方非常不滿意如今的中職院校招考做法,作為重點中專學校,他們 竟然 無法自主劃分數線,以至於很多低分的孩子被強行分配過來。
這場風波過后,相信這個學校 對學生 不敢不收。但是,當“中專校”在教育主管部門眼裡,成了 被剩下的那盤菜,甚至成了沒權利說不的垃圾桶。那專科人才的培養,離我們真的會越來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