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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說謊不能輕易下定論

2013年09月22日15:35    來源:中國教育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幼兒說謊不能輕易下定論

  學前兒童在向成年人描述事情時經常發生所述與事實不符的情況,但並非所有與事實描述不符的情況均為說謊。教育實踐中,教育者在判斷幼兒是否說謊時,經常因為忽視了說謊的要素而發生誤判。因此,教師要謹慎對待孩子的言行,不要輕易給孩子貼“不誠實”的標簽。同時,教師要把點滴的教育事件看成更了解孩子、走進孩子心靈的機會。當發現孩子的確有說謊行為時,教師也要注重保護孩子的自尊心,用積極的方式引導孩子。

  有些“謊言”並非幼兒本意

  幼兒在向成年人描述事情時經常發生所述與事實不符的情況,但並非所有與事實描述不符的情況均為說謊。請看下面三個案例:

  案例1:麗麗媽媽給了明明一塊糖,明明沒有吃,放在口袋裡。回家后,媽媽發現了,問明明:“誰給的糖?”明明想了想說:“樂樂奶奶給的!”

  案例2:幼兒園今天舉行了親子運動會,王阿姨問甜甜:“甜甜參加了什麼項目?”甜甜想了想說:“扔乒乓球、跳山羊、鑽圈,還有運氣球。”實際上,這次運動會中沒有“鑽圈”活動。

  案例3:手工課上,小強不小心把老師發的紙弄壞了。小強怕老師批評,向老師報告:“不是我弄壞的,是明明,他弄壞的!”

  上述三個幼兒所述事件均與事實不符合,但經過教師和家長的仔細調查,僅有案例3中的小強為真正說謊,其他兩例均不屬於說謊。案例1中的明明是“記憶錯誤現象”,案例2中的甜甜是把“想象與現實混淆”,把自己經常和鄰居家小朋友玩的“鑽圈”游戲移植到幼兒園的運動會中,他們對自己所說的與事實不符一事既無“意識性”也無“有意性”。案例3中的小強符合了說謊的基本特征,他為了避免老師的批評,而故意把責任推給他人,既有“虛假性”,也有“意識性”和“有意性”。

  說謊是指幼兒通過言語或非言語的方式,有目的地隱瞞、偽造或假造有關信息,以誘導他人形成或維持一種幼兒本人認為是假的信念,無論成功與否,均可被視作說謊行為。根據定義,說謊必須滿足三個要素:虛假性、意識性和有意性。虛假性是指幼兒所述與事實不符﹔意識性是指幼兒明知自己所說與事實不符合但還要說出來﹔有意性是指幼兒為達到某種目的或者欲望而有意說謊,如為了逃避懲罰、獲得獎勵、取得教育者的歡心或引起別人的注意等而說謊。

  教育者首先要區分說謊與兒童因“記憶錯誤”、“想象與現實混淆”等出現的假性“說謊”的情況。兒童所述與事實不符合的情況經常源於記憶錯誤,這種情況下不能稱為“說謊”。另外,由於幼兒想象力豐富,無法分清想象與現實,常常會把想象的事物當作現實的事物,把看到的事物經過自己的想象加工后套用到現實的人或事上去,表現出所述與事實不符的情況,這也不能稱為“說謊”。

  教師要謹慎對待孩子的言行,不要輕易給孩子貼“不誠實”的標簽。要想了解、體察孩子的真實意圖,教師一定要有扎實的兒童心理學的知識,這是正確解讀孩子言行的理論基礎。同時,教師要在和孩子的共同生活中,用心地關注每一個孩子的言行。

  幼兒常因外界因素“說謊”

  教育實踐中,教師和家長經常發現幼兒說謊,有些幼兒為了獲得家長的表揚和物質獎勵編造自己在幼兒園裡受到老師表揚的謊話,有些幼兒為了逃避老師的批評,把責任推給其他孩子,也有些幼兒為了排斥某個同伴而故意說一些壞話。這與我國幼兒教育的目的之一——發展個性,促進人格的健康發展——相違背。因此,一線教育工作者應採取適當的教育措施,培養幼兒的誠實品質,促進幼兒身心的健康發展。

  要對幼兒說謊進行干預,首先要了解當前幼兒說謊的一般特征,對幼兒說謊的發生頻率、發展變化的特征進行考察。為此,我們以《幼兒說謊問卷——家長版》為調查工具,以濟南市公立幼兒園445名3歲至6歲幼兒為對象進行調查研究,調查內容包括“為了得到想要的玩具,說一些並不存在的事情”,“向您隱瞞幼兒園裡發生的事情”,“為了得到表揚,說一些並不存在的事情”,“為了不做某件事情,尋找理由”,“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說一些並不存在的理由”,“為逃避批評或懲罰,將自己做錯的事情推給別人”,“對於不想告訴您的事情,孩子會編故事”等。

  調查發現,幼兒說謊發生率為“經常發生”或“總是發生”的比例在1.3%到6.2%之間,說謊程度“有時發生”及以上的比例在13.2%到26.7%之間。在7個項目上均“從未發生”說謊的幼兒僅有30人,佔總人數的6.74%﹔7個項目上均“很少發生”或“從未發生”的有154人,佔總人數的34.61%。由此可見,說謊在幼兒中的發生率較高,是該階段兒童普遍存在的現象。

  調查顯示,事后檢驗表明,3歲組幼兒的說謊顯著多於5歲組和6歲組幼兒,其他兩兩之間差異不顯著。上述結果表明,在整個幼兒階段,3歲組幼兒的說謊現象最嚴重,4~6歲間幼兒說謊變化不大。盡管4歲之后說謊有所下降,但仍然普遍存在,這表明,採取適當的教育措施對幼兒進行干預仍很必要。

  當孩子所述與事實不符時,教育者首先要根據說謊的判斷標准進行甄別,對因為記憶錯誤或想象與現實相混淆而導致的假性“說謊”,教育者切忌批評、斥責兒童,應該引導兒童重新認識自己的所作所為, 知道自己所講的事情哪些地方與事實不一樣,當兒童講述真實情況時, 要對他們坦誠的態度給予贊同和肯定。對於真正的說謊行為,教育者要採取適當措施予以干預。

  預防說謊從成人開始

  已有研究還發現,幼兒說謊與教育者的教養不一致、教養行為不正確以及不良的榜樣示范等因素有關。

  成人首先要反思自己的日常行為對孩子的影響,把點滴的教育事件當作影響孩子心靈的教育契機,謙虛地面對生活、面對孩子,和孩子共同形成誠實的做人品格。對幼兒說謊的預防或干預應從這三個方面著手。

  教養一致。現實教育中,因教養不一致而導致兒童說謊的情況時常發生。例如,某老師規定,幼兒隻要做出良好的行為(如主動和老師打招呼),老師就會獎勵一朵紅花。但在執行過程中,老師言行前后不一致,對那些主動打招呼的幼兒,老師高興了就獎勵,心情不好了就不獎勵。通過多次觀察,幼兒逐漸明白,自己能否得到小紅花取決於老師的心情,於是逐漸學會察言觀色,甚至通過說謊讓老師高興,以達到自己的目的。因此,為了預防兒童的說謊或減少兒童的說謊行為,教育者首先應該做到教養一致。

  教養一致既包括教育者本人前后言行一致(如上例),也包括教育者之間教育觀點與教育行為的一致。其中,教育者(主要包括幼兒家長、教師)之間的教養一致更為重要,教師與教師之間、教師與家長之間以及父母之間要經常相互溝通,盡量做到教育觀念和教育行為的一致,以防幼兒因教育者之間的教養不一致而左右逢源,給幼兒說謊提供了成長的土壤。

  教養行為正確。幼兒說謊習慣的養成也與教育者不正確的教養行為(如懲罰與強化使用不當)有關。行為主義理論認為,兒童被強化的行為(如說謊)以后出現時不再伴有強化物(如獎勵),則該行為會逐漸消退。根據這一原理,當幼兒說謊時,教育者不要給與強化物,同時轉而強化幼兒的誠實表現。隻要教育者持之以恆,兒童的說謊頻率會因為得不到強化而逐漸消退,良好行為則因為被強化而逐漸增加。

  樹立“誠實”榜樣。發展心理學相關研究指出,幼兒階段屬於社會認知的權威定向階段,幼兒易於認同教師和家長的行為規范並且內化為自己的行為標准,表現在行為上則是模仿教師和家長的一言一行。因此,培養幼兒的誠實品質,教師和家長首先要誠實。此外,教育者還要給幼兒樹立誠實的同伴榜樣和媒體榜樣,如動畫片中的人物,增加幼兒學習、模仿誠實榜樣的機會。(董會芹 作者單位:山東師范大學教育學院)

(來源: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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