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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

2014年10月08日15:03        手機看新聞

【背景鏈接】

2014年4月,四川達州市一名7歲女童李微微為救一名落水同伴不幸溺亡,當地有關部門為避免其行為被其他未成年人模仿,拒絕將其評為見義勇為先進個人。但在引發網民熱議后,2014年7月,當地又改弦更張,計劃將其認定為見義勇為先進個人。

無獨有偶,近日廣州也接連發生了兩起與見義勇為有關的事件。2014年6月27日,5名小孩在白雲區鐘落潭鎮游泳時遇險,不會游泳的阿浩在施救同伴過程中溺水身亡﹔7月1日凌晨,白雲區均禾街發生持刀搶劫事件,18歲的沈俊江和其他3名群眾協助圍捕,沈俊江被捅傷后不治身亡。

【標准表述】

[綜合分析]

孩子意外落水,讓人萬分揪心﹔救助者因救助不當造成溺水身亡,更是令人悲痛欲絕。曾經,我們大力宣揚救火少年,褒揚其不畏犧牲的精神。如今,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意識到在一些災害面前,最需要保護的恰恰是那些孩子,因他們是弱勢群體,更容易受到傷害。如今社會各界都極力主張孩子們在危險面前要見義智為,不要盲目的見義勇為。這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征。

見義勇為一定是冒著某種風險,需要集聚勇氣做出的行為。但風險有大有小,小的可能只是經濟損失、身體的輕微損傷,大的則可能需要冒著生命危險。在做出見義勇為的行動之前,施救者也應該評估風險,量力而為。

雖然這些年來,呼喚“見義智為”,特別是一些地方明文規定不提倡學生見義勇為,充滿了理性思考。但一些學校在灌輸教育理念過程中,往往把犧牲的小英雄當作學校的榜樣過度表揚,久而久之,在面臨他人危險時,一些孩子就不顧自身能力盲目救人,釀成悲劇。這既無法彰顯對生命的敬畏和尊重,更是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失守。

[措施]

鼓勵青少年見義智為、見義巧為,並非隻需觀念一轉就水到渠成。除了勇氣,青少年還需要社會、學校、家長教給他們足夠的智慧和技能,在危急時刻做出正確的舉動。

一是系統性的安全教育應納入學校教育,自救、救人技能都應成為必修課程,要有心理引導,讓孩子懂得,見義智為是最佳的選擇,即使是失敗了,那也不要留下遺憾與自責。

二是政府和學校應聯合開展地震、火災等演習,也出版各種應急手冊讓孩子們在寓教於樂的同時學會自我保護和保護他人。

三是社會也應該重視未成年人的安全保護,完善危險場所警示牌等設施。

四是家長也應給孩子傳授必要的安全知識,並聯合社區、做一些實踐演練。

隻有安全教育一一落實,見義智為、見義巧為才不會淪為一句口號,真正成為危急關頭的救命之策。

來源:中公教育

(責編:董昕航(實習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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