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昆明市委宣傳部官方微博消息,9月26日14:30許,明通小學發生踩踏事故,致一、二年級6名小學生死亡,多人受傷。(9月27日人民網)
就在事件發生后,昆明市委書記高勁鬆立即趕赴現場指揮事故處置工作。高勁鬆指示,迅速成立以楊皕副市長為組長的事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迅速查明原因,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同時,全力做好全市校園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據悉,市、區有關領導已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開展傷亡學生善后救治等處置工作。
事件發生后,第一要務是救治,更要分清責任,要用責任去撫摸學生受傷的傷口,安慰他們的心靈。而且也及時處置,把傷亡降到最低,把情緒穩定到最佳狀態。從目前來看,這是一起嚴重的踩蹋事件,並且也是一起責任事故。
那麼到底是怎麼了?為何學校踩蹋事件頻發,我們的監管哪裡去了,我們的責任在何方?昆明學生踩蹋事故,踩失了誰的責任?難道學生踩蹋后,僅僅是成立現場指揮事故處置組嗎?有沒有分清責任,更重要的是在踩蹋發生前的預防工作有沒有提出來。
可不,安全上有一個固定規律,往往這些事故的發生潛在於平時忽視了安全的管理,忽視了對安全的監管。當時學生們發生踩蹋,有些學生連鞋子都沒有穿,就往寢室外跑,這緣於寢床的倒塌,給孩子們的安全帶來了影響,正是這些寢床的不安全因素,誘發了這起踩蹋事故。可為什麼,這些不安全因素,平時就沒有發現,沒有被人重視,或者提到議事日程上來,從而去防止踩蹋事故的發生呢?監管的責任在哪裡?
“前車之鑒,后事之師”。學校踩蹋事故,或者說社會踩蹋的發生,多次出現過,因此,在人流聚居區,尤其是學校,往往容易發生踩蹋事故,這就要提高警惕,防微杜漸,不能等待出了事之后再去預防。
因此,在處理雲南昆明學生踩蹋事故時,更重要是要有擔當意識,要有責任意識,要分清責任,有責任就會有擔當,也會有預防,用責任意識去預防事故,才能徹底預防踩蹋事故的發生,進而防止校園踩蹋不再發生,要用責任去熨平昆明學生踩踏的傷口,安慰他們受傷的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