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一山 (媒體評論員)
北京近日發布通知,今后到北京工作的外籍教師除語言類之外,須有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語言類“洋外教”必須持語言教學資格証。(9月24日《京華時報》)
在“升學壓力”“出國動力”等因素的刺激下,越來越多的家長重視“英語要從娃娃抓起”,所以不僅是在北京,在很多城市英語教育機構都四處可見。而“洋外教”也成了這類教育機構的競爭法寶,隻要學校有幾位“洋面孔”,學費立馬水漲船高。但遺憾的是,這些“洋外教”水准參差不齊,甚至發生過外教性侵學生的悲劇,因而加強這方面的監管,極有必要。
教育本就應有專業性的要求,正如會說中文,未必就能教中文一樣,如果“洋外教”只是會講英語,對教育方法一無所知,其教育效果可想而知。但出於競爭和成本等方面的考慮,很多民辦英語教育機構在招聘外教時都是“以貌取人”,人為降低門檻,有一張老外臉就行。這些隨便拉來的“洋外教”,卻被包裝成宣傳招生的金招牌。無法鑒別外教資質、能力的學生和家長,最終接受的隻能是價高質次的教育。
對“洋外教”的濫竽充數,很多家長也日益察覺,漸生不滿。今年8月《中國青年報》對2000余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7.1%的受訪者認為外教課教學目的不明、內容空洞,30.3%的受訪者認為外教教學態度不負責,51.7%的受訪者希望學校對外教設立明確的教學效果評價標准。
所以北京現在提高“洋外教”的准入門檻,是對民意的呼應,也值得其他城市借鑒。民辦教育機構是對公辦教育的有益補充,但鼓勵他們發展不意味著放任。明確外教的准入門檻,是確保教育水准的基本要求,也是對學生和家長負責。
當然,從制度上提高門檻是第一步,如何確保這個門檻把渾水摸魚的老外攔在門外,還需要持續有效的監管。現實中,不光是對外教,對整個民辦學校的管理,仍存在很多不足。近年來各地民辦學校發生多次惡性虐童事件,就暴露了對民辦學校“重審批輕監管”的弊端。一旦民辦學校通過相關審批之后,辦學就高度“自由化”,不出事監管部門就不聞不問,一出事就取締關門。這樣的管理顯然太過粗放。
就在今年4月,北京還發生一起英語培訓機構老板卷款潛逃的怪事,讓預交高昂學費的家長叫苦不迭。這背后反映的也是對民辦教育機構的監管乏力。所以抬高“洋外教”的門檻之后,各學校是否都能切實履行,還需要細化的監督機制。在這方面,可以充分發揮學生和家長的作用。比如明確要求所有培訓學校,將外教的資質証件等公開展示,讓家長可以通過相關平台查詢真偽,一旦發現弄虛作假,要有暢通的舉報平台和后續的懲戒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