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19日電(記者 賀迎春)《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下簡稱《方案》)已於近日公開發布。根據《方案》,高校將依據考生統一高考、高中學業學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按比例合成綜合成績,擇優錄取,高考成績佔比原則上不低於綜合成績的50%。語數外必考外,考生需要再選考3門科目。針對考生和家長關心的問題,本網記者對《方案》進行了梳理。
考生必知1:語數外必考 另選考3門科目
必考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3門。外語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
選考考目,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等科目中選擇3門作為高考選考科目。
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考生總成績滿分750分。
考生必知2:外語和選考科目一年兩考
語文、數學考試於每年6月進行。外語每年安排2次考試,6月和10月各1次。選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試,分別在4月和10月進行。外語和選考科目考生每科可報考2次,選用其中1次成績。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2年有效。
考生必知3:錄取不分批次,實行專業平行投檔
高校確定選考科目范圍時,至多不超過3門,並在招生2年前向社會公布﹔考生選考科目隻需1門在高校選考科目范圍之內,就能報考該專業(類)。高校沒有確定選考科目范圍的,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制。
高校可對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提出要求,作為錄取參考。
考生志願由“專業+學校”組成。錄取不分批次,實行專業平行投檔。填報志願與投檔按考生成績分段進行。
考生必知4:高職實行提前招生
高職實行考生自主報考。普通高中學生以高中學考成績為基本依據,中職學生以全省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
高校將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報考條件、選拔評價辦法和錄取規則,並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對考生文化素質和職業適應性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考生可報考多所高校,並可同時被多所高校擬錄取,考生選擇確認1所錄取高校。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考試招生。
考生必知5:高職單獨考試招生
高職單獨考試分為文化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文化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2門,單獨命題、單獨考試。擬報考有外語要求的學校、專業的考生,可選擇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一級(PETS—1)考試。職業技能考試則分為17個大類,全省統一組織,分點實施。學生可自主選報1—2個類別。考試每年組織1次。同類考試允許學生至多參加2次。成績2年有效。
語文、數學每門滿分150分,職業技能滿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記入考生總成績。外語不記入總成績。總成績滿分600分。
考生志願由“專業+學校”組成。錄取不分批次,按考生總成績,分大類實行專業平行投檔。
考生必知6:高校招生實行“三位一體”
高校依據考生統一高考、高中學考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按比例合成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高校確定報考條件、綜合素質測試內容和實施辦法、綜合成績合成比例、錄取規則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考成績佔比原則上不低於綜合成績的50%。
考生自主向相關高校報名,參加高校的綜合素質測試,並按規定參加高考。
考生必知7:2017年全面實施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
《方案》要求按照循序漸進、積極穩妥的原則,穩步實施各項改革。2014年啟動職業技能考試,2015年10月開始實施選考科目多次考試,2016年10月開始實施外語科目多次考試,2017年開始全面實施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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